欠錢如何影響別人征信不良



欠錢如何影響別人征信不良
欠錢如何影響別人征信不良
債務人被起訴和備案后是否會對其銀行信貸調查產生影響,取決于案件的實際情況。即使沒有影響,控方也會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和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這些判決和裁定。不履行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被起訴的階段不會對個人信用調查產生影響。如果判決生效后存在以下法律規定,將被列入不誠實被執行人名單,影響個人信用調查。
第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中,被執行人不履行有效法律文書規定的義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列入被執行的不誠實行為人名單,并依法予以處罰:
(1) 有能力履行但拒絕履行有效法律文書規定的義務
(2) 通過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阻礙或抵制執行
(3) 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隱匿、轉移財產等手段逃避執行的
(4) 違反財產申報制度
(5) 違反消費限制令
(6) 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和解協議的。
如果因債務被法院強制執行,則將記錄在信用調查記錄中。如果惡意逃避執行,將被列入不誠實的執行人名單,不能買火車票,機票等,不能高消費。但是,沒有關于債務人可以被扣押的聲明,債權人也沒有這種權利。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沒有履行能力,則只有在發現有財產時才可以暫停執行并恢復執行。但是,另一方是否有財產需要由債權人提供。法院將不會主動對其進行多次審查。由于司法資源不足,銀行的信用記錄需要根據法院的委托進行檢查,法院沒有那么多的成本,可以隨時查詢這么多的債權人。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12條,當事人必須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執行人執行。當事人必須履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規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采取措施限制其出境,并在征信系統備案,通過媒體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發布不履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