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離婚要怎么分(農村房屋離婚怎么分割)



農村房屋離婚要怎么分(農村房屋離婚怎么分割)
農村房屋離婚要怎么分(農村房屋離婚怎么分割)
法律主觀:
農村房屋離婚的分割,要分情況進行討論。如果是婚前建造的房屋,結婚夫妻共同使用的,沒有約定,屬于 婚前個人財產 ;婚前一方建造,因建造房屋所欠的債務,是夫妻結婚后共同償還的,對于償還部分的債務,由得到房子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雙方登記結婚,一方家庭為子女結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雙方共同居住, 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雙方有平等分割的權利。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的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農村自建房離婚分割財產的方式如下:
1、男女雙方之間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
2、沒有約定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分割財產;
3、若是對方出軌屬于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情形的,另一方有權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財產的分割方式:
(1)實物分割。即財物可以分割的情況下,在不影響其財產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對財產進行分割,雙方各自根據其分割的份額取得應得的財產;
(2)價金分割,即將共有物變賣或者拍賣,夫妻雙方就變賣、拍賣取得的價金進行分割;
(3)作價補償。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財物,根據財物的價值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離婚后過錯方分財產的方式:
1、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所得原則上平分,一方證明另一方有過錯的,可以要求多分財產;
2、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3、具體財產分配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4、離婚財產分配上是一般會考慮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5、一方有過錯,另一方可主張多分配財產和損害賠償,并且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