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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欠錢房子是兒子的怎么處理

2023.12.03 329人閱讀
導讀:法律分析父母欠債買房寫兒子名字,若房產是繼承父親的,法院可以查封,另外,如果該房屋是由兒子繼承父母的遺產所得的,則兒子有在所繼承的遺產范圍內償還父母債務的義務,法院可以查封該房屋,如果該房屋登記在兒子名下的,其物權就歸兒子所有,不屬于父母的財產,而且,父母的欠債,也應該由父母來承擔,兒子沒有幫其償還債務的法律義務,所以法院是不可以進行查封的,兒子剛滿18歲,是貸款買的房子150平米的,父母欠債買房寫兒子名法院能不能查封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有證據證明房子是兒子購買的,那么法院就沒有權利查封。

父母欠賬兒子有義務還嗎?那兒子買的房子會不會別凍結

子女沒有義務還;房產不會被凍結。

1、子女沒有義務給父親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除非子女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那么同時是繼承他的債務的,這時候就有義務返還了。繼承遺產就須繼承債務,即父母死后子女繼承了其遺產的,需要在遺產價值范圍內還債。子女的個人財產不用來還債,或者是接受了父親的饋贈導致父親無非償還債務,也須代替父親償還債務。另外法律明文規定對于賭債是不予以承認的,如果只有欠條未標明是賭債,那么這個欠條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是成立的。父親在世,子女如果已經有自己的獨立經濟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財產。一般父親欠的債,子女沒有必須償還的的義務。但是子女有贍養父親的義務。如果父親是正常的,不得不欠的債,如:因為父親疾病欠債,修理自己居住房屋,生活費的欠債等債務,子女協助父親還債,責無旁貸。如果是父親不應該欠其他債務,如賭債等,子女不必要為父親還債,還要幫助父親戒賭。賭債也不必償還的。這要看父親欠債務的原因,來確定是否為父親還債。如果父親去世了,一般都是看父親的遺產份額多少,先還父親欠債,然后法定繼承人再繼承父親的遺產。是否子女還父親的債務,視具體情況而定。

2、父母欠債,房子是兒子的名字法院無權查封。如果該房屋登記在兒子名下的,其物權就歸兒子所有,不屬于父母的財產,而且,父母的欠債,也應該由父母來承擔,兒子沒有幫其償還債務的法律義務,所以法院是不可以進行查封的。但是,如果存在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由父母將該房屋贈與給兒子、或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轉讓給兒子等情形的,則該行為無效,有關利害關系人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確認該行為無效,之后就可以正常查封和執行的。另外,如果該房屋是由兒子繼承父母的遺產所得的,則兒子有在所繼承的遺產范圍內償還父母債務的義務,法院可以查封該房屋。

父母欠債影響孩子上大學嗎

1、視情況而定。

2、父母欠債是個人行為,可以對其進行征信,被限制高消費等。夫妻欠錢,對孩子沒有太大影響,除非有可繼承的財產孩子繼承,這樣會承擔一些責任,對其上學有一些影響,主要是影響子女就讀私立高等學校。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一條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作出裁定,并送達被執行人和申請執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需要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協助的,人民法院應當制作協助執行通知書,連同裁定書副本一并送達協助執行人。查封、扣押、凍結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時發生法律效力。

父母欠債買房寫兒子名法院能查封嗎?兒子剛滿18歲,是貸款買的房子150平米的,

父母欠債買房寫兒子名法院能不能查封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有證據證明房子是兒子購買的,那么法院就沒有權利查封。如果法院查明父母向兒子轉移了財產買房子,那么法院有權查封。法院是查封被執行人的財產。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房產等財產情況。

法律分析

父母欠債買房寫兒子名字,若房產是繼承父親的,法院可以查封。父母對子女的房產贈與,且不動產經過辦理登記即為實際交付履行,贈與關系成立,法院不會查封。房產屬于兒子,法院不可查封。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余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財產時,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其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余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權人的債權確定:(一)約定的債權確定期間屆滿;(二)沒有約定債權確定期間或者約定不明確,抵押權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額抵押權設立之日起滿二年后請求確定債權;(三)新的債權不可能發生;(四)抵押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抵押財產被查封、扣押;(五)債務人、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解散;(六)法律規定債權確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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