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還了但他不承認怎么辦(欠錢還不上怎么辦)



欠錢還了但他不承認怎么辦(欠錢還不上怎么辦)
欠錢還了但他不承認怎么辦(欠錢還不上怎么辦)
給現金不承認了,首先要搜集證據。最基本的證據是要有轉賬的憑證、錄音、錄像、聊天截圖等,能夠證明已經履行了出借的義務就贏了一半了。起訴欠錢不還的程序:
1,寫好起訴狀;
2,攜帶證據和起訴狀到法院立案并交訴訟費;
3,法院審查確定后,會安排開庭審理民事案件;
4,法院判決,如對方上訴就要經歷二審程序;
5,判決生效后可以申請法院執行局執行判決。一般情況下,在起訴的同時,最好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財產保全就是將對方的賬戶、房產、車輛等財產進行查封,防止對方轉移財產。
欠錢不還起訴費用:欠錢不還的案件往往都是屬于財產案件處理的,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訴訟費: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拒收現金違法嗎?
1、拒收現金是違法行為。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愛護人民幣。禁止損害人民幣和妨礙人民幣流通。
第三十八條 人民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流通:
(一) 不能兌換的殘缺、污損的人民幣;
(二) 停止流通的人民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條 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