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協議結婚以后還有效嗎(結婚以后再簽婚前協議有效嗎)



婚前協議結婚以后還有效嗎(結婚以后再簽婚前協議有效嗎)
婚前協議結婚以后還有效嗎(結婚以后再簽婚前協議有效嗎)
婚前協議在結婚后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內容是雙方協商一致后自愿達成,不存在欺詐、脅迫的情形的,且內容符合法律規定,沒有限制人身權的不合法的約定的,則該協議就是有效的,反之則是無效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法律主觀:
婚前協議只要沒有違反法律就是合法且有效的。婚前協議既可以 約定婚前財產 的事項,也可以約定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的財產事項。只要協議是自愿且沒有 違反法律規定 的事項,在結婚之后對夫妻雙方都是有效力的。
法律客觀:
《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婚姻法》將于2024年12月31日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4年1月1日)
在領取結婚證之后,雙方是否可以通過簽署婚前協議來保障自己的權益?婚前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婚前協議是指夫妻在結婚前或結婚登記后,自愿訂立的關于財產分割、撫養權、贍養費等方面的協議。這種協議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護雙方在婚姻關系中的權益,避免因為意外情況導致的財產糾紛。然而,婚前協議是否有效取決于多種因素,包括協議的內容、形式以及法律規定等。首先,婚前協議的內容應當符合法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歸屬。但是,這些約定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否則可能導致協議無效。例如,如果婚前協議約定一方在離婚時可以獲得對方全部財產,而這部分財產實際上是夫妻共同財產的一部分,那么這種約定就可能被認為違反了法律規定,從而使得協議無效。其次,婚前協議的形式也會影響到其法律效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因此,婚前協議應當以書面形式簽訂,才能具備法律效力。口頭約定的婚前協議在法律上是不被認可的,因此在領取結婚證后簽署婚前協議時,務必要確保雙方是以書面形式達成協議。最后,婚前協議的效力還受到法院的認可程度影響。如果在婚后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對婚前協議進行審查。如果法院認為婚前協議符合法律規定,那么婚前協議就具有法律效力,法院會依據協議的內容對夫妻財產進行分割。反之,如果法院認為婚前協議違反了法律規定或者沒有證據證明其真實性,那么婚前協議就可能被認定為無效。綜上所述,領取結婚證后簽署的婚前協議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保護雙方權益的,但其有效性取決于協議內容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是否采用書面形式以及法院是否認可等因素。因此,在簽署婚前協議時,雙方應當充分了解相關法律規定,確保協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分析:婚前協議是符合法律規定成立的,結婚后應當有效。《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