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什么要求(民政局正規離婚協議書)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什么要求(民政局正規離婚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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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什么要求(民政局正規離婚協議書)
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的書寫要求是什么?
在書寫符合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時,要注意以下幾項內容:
1、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在內容上的規范:
(1)、明確表示雙方自愿離婚;(2)、協議內容為雙方自愿達成;(3)、有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的一致處理意見。
2、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紙張、藍黑墨水筆或者黑色簽字筆書寫或打印;(2)、提交一式三份離婚協議書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3)、協議內容應當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的合法有效的規定:
(1)、協議約定內容不得違法國家法律法規;(2)、協議約定內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權益;(3)、協議約定內容不得剝奪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權利。
4、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的存檔要求:
雙方當事人要準備三分離婚協議書,一份交給離婚協議書婚姻登記機關當地民政局存檔一份,雙方當事人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