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哪些可以賠償



交通事故哪些可以賠償
交通事故哪些可以賠償
法律主觀:
當事人若遭遇車禍,受到損害的,可以要求財產損害賠償以及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在內的人身損害賠償。《民法典》規定,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法律主觀:
發生交通事故的,可以要求賠償如下:
1、一般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2、造成殘疾的,除此之外,還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3、造成死亡的,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法律客觀: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1、對于受傷者本人的賠償主要包括:搶救治療費用(按實際發生額計算)、繼續治療費(根據醫生診斷及建議計算)、輔助器具費(如假肢等)、康復費(根據醫生診斷及建議計算)、誤工費(按實際收入乘以誤工時間計算)、營養費、伙食補助費(參照當地公務員出差補助標準)、交通費(憑票據)、護理費(各地標準不一)、精神撫慰金(沒有標準,雙方協商)、傷殘賠償金(考慮傷殘等級,參考死亡賠償標準)等等
2、對于受傷者親屬的賠償主要包括交通費、誤工費、精神撫慰金。
3、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賠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賠償搶救期間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如死者生前有應撫養的人)、死亡補償費、精神損失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所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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