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未成年人致人損害責任承擔的規定
未成年致人損害的賠償原則
未成年人致人損害,根據《民法典》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損害,其監護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如果監護人盡到了監護職責,可以減輕或者免除其賠償責任。此外,對于具有過錯的被害人,也可以減輕被賠償的責任。
未成年人是指未滿18周歲的人,在民事活動中享有特殊的保護。但如果未成年人在進行民事活動時,造成他人損害,監護人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這是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損害,其監護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有民事行為能力人因幼稚或者無經驗而造成損害的,其監護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教育和監督責任。但如果監護人能夠證明已經盡到了監護職責,或不知道或者無法知道其監護職責,可以減輕或者免除其賠償責任。此外,對于受害人自身具有過錯的情況,也可以在判定賠償責任時進行適當減輕。需要強調的是,未成年人的侵權行為往往會給受害人造成更大的傷害,監護人應該盡可能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監督,預防損害事件的發生。
如果未成年人已經達到了刑事責任年齡,是否還有民事賠償責任?是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是兩個不同的領域,未成年人如果已經達到了刑事責任年齡,在犯罪行為被認定后,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但對于其對他人造成的財產或者人身損害,仍然需要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因此,即使未成年人已經承擔了刑事責任,其監護人仍然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未成年人的侵權行為雖然會給受害人帶來困擾和傷害,但監護人也需要得到相應的法律保護和支持。在實踐中,我們需要遵循法律法規的規定,理性評估各方責任和義務,防范類似事件再次發生,讓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同時保護社會公共利益和個人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損害的,其監護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監護人已經盡到了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其賠償責任。
未成年損害賠償依據
一、處理學生損害賠償糾紛的法律依據
在實踐中,處理學生損害賠償糾紛所適用的法律依據,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和司法解釋。
(一)《民法通則》第16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的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民法通則》第133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監護人盡了監護職責,可以適當減輕他的民事責任。”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59條:“在幼兒園、學校生活、學習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療的精神病人,受到傷害或者給他人造成損害,單位有過錯的,可以責令這些單位適當給予賠償。”
(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7條:“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職責范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第三人侵權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
二、學生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與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學生人身損害賠償的賠償項目有:
受害學生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義務人賠償受害學生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和必要的營養費。
當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損害的什么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主觀:
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未成年本人可以不承擔責任。被侵權人向法院起訴時,未成年人和其監護人為共同被告,被侵權人需要證明損害行為的發生導致了其損害后果,并且行為與后果之間有因果關系,監護人有過錯。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
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未成年致人損害時的賠償規則
法律主觀:
未成年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處罰是:如果年滿十四周歲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經最高檢核準,可對其追究上述刑事責任;不滿十二周歲的,不負刑事責任,但可責令其父母對其嚴加管教。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關于未成年人致人損害責任承擔的規定
法律主觀:
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權益的,由 監護人 承擔 侵權責任 。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更多 #法律常識 相關法律知識
-
法律規定離婚后孩子跟媽媽能改 ...
離婚后孩子跟媽媽能否改名字
法律分析:離婚后孩子跟媽媽能改名 ...
2023.12.28 11:12:47
-
工傷鑒定費由誰承擔(工傷鑒定 ...
工傷鑒定費用由誰來付
工傷鑒定費用由用人單位來付,包括鑒定費 ...
2023.12.28 11:14:43
-
公司欠錢多久能注銷掉法人(公 ...
2023.12.01 16:56:44
-
醫療技術損害責任包括(醫療損 ...
醫療技術損害責任是指在醫療技術應用過程中因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的錯誤 ...
2023.10.17 18:11:44
-
欠條跟借條哪個承擔的法律責任大?欠款利息 ...
總之,欠條和借條在法律責任上并沒有明確的差異,其法律效力和責任承擔取決于具體的情況和法律規 ...
2023.11.02 16:59:16
14人閱讀
-
車子借出去車主有責任嗎(車主不承擔責任的 ...
雖然法律規定了車主在某些情況下可以不承擔責任,但車主仍然需要保護自己的權益: 借出車輛前應 ...
2023.10.27 18:25:19
988人閱讀
-
人身損害員工有過除承擔多少責任?員工致人 ...
問題七:員工自己在公司工作期間受到的人身損害,公司應當承擔何種責任,圍繞人身損害員工有過除 ...
2023.10.24 21:51:58
83人閱讀
-
農村建房死亡賠償金標準?農村自住建房造成 ...
農民在自住建房過程中,如果因施工不當、材料質量問題或安全管理不善等原因導致他人死亡,他們應 ...
2023.10.24 19:39:40
92人閱讀
-
損害賠償責任的承擔必須具備的條件?關于人 ...
總結:圍繞損害賠償責任的承擔,必須具備侵權行為的存在、損害的發生、因果關系的存在、過錯的存 ...
2023.10.20 07:18:14
203人閱讀
-
勞務關系人身損害責任劃分?人身損害自己要 ...
綜上所述,勞務關系中的人身損害責任劃分需要綜合考慮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行為和責任,依法進行劃 ...
2023.10.20 03:57:22
332人閱讀
-
答
什么是勞動能力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和生活自理障礙各分為幾個等級?
-
答
交通事故處理要走哪些程序
交通事故處理需要走以下程序:
-
答
濟南市歷下區勞動仲裁委地址在哪里
法律分析:濟南市勞動仲裁委 ...
-
答
微信聊天記錄可以作為法律證據嗎?
在中國微信聊天記錄可以作為 ...
-
答
二婚配偶死了,他的子女有贍養的義務嗎
法律主觀:
再婚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