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訴訟時效起算(建筑工程的訴訟時效)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否適用訴訟時效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適用訴訟時效。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訴訟時效是三年,承包雙方因為工程合同發(fā)生糾紛,應當在這個期限內起訴。當事人去起訴,可以去施工合同簽訂地或者履行地的法院辦手續(xù)。如因為工程質量糾紛起訴,則應當在相關機構出具鑒定書后三年內起訴。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3、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4、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綜上所述,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發(fā)生糾紛可以通過和解、協(xié)商、仲裁、訴訟處理。當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私下進行協(xié)商、和解,和解不成的可以根據(jù)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規(guī)定交由指定機構進行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
建筑工程合同糾紛訴訟時效
建筑工程合同糾紛訴訟時效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一、建筑工程合同糾紛訴訟時效幾年
1、建筑工程合同糾紛訴訟時效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2、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二條
因合同糾紛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訴訟,如果合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簽訂或者履行,或者訴訟標的物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或者被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有可供扣押的財產,或者被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設有代表機構,可以由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訴訟標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財產所在地、侵權行為地或者代表機構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合同糾紛進行起訴的流程是什么
合同糾紛進行起訴的流程如下:
1、要準備起訴狀,各項證據(jù)材料,包括合同及證明對方違約事實的證據(jù);
2、各項材料準備好以后,到管轄地法院立案廳立案即可;
3、立案后開庭、法庭調查、質證、辯論、最后陳述、休庭。
建筑工程合同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建筑工程合同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
1、建筑工程合同糾紛訴訟時效是三年。建筑工程合同糾紛屬于一般民事糾紛,適用普通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根據(jù)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司法解釋的相關規(guī)定,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2、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不適用訴訟時效的情形有哪些
不適用訴訟時效的情形,具體如下:
1、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2、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3、請求支付撫養(yǎng)費、贍養(yǎng)費或者扶養(yǎng)費;
4、確認物權的歸屬或內容;
5、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
6、兌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向不特定對象發(fā)行的企業(yè)債券本息請求權;
7、基于投資關系產生的繳付出資請求權;
8、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訴訟時效是三年,承包雙方因為工程合同發(fā)生糾紛,應當在這個期限內起訴。當事人去起訴,可以去施工合同簽訂地或者履行地的法院辦手續(xù)。如因為工程質量糾紛起訴,則應當在相關機構出具鑒定書后三年內起訴。
2、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建設工程糾紛證據(jù)有哪些
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jù)有: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明;
3、當事人名稱在訴爭的法律關系發(fā)生后曾有變更的,應該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建設工程訴訟時效是多久
建筑工程訴訟時效是3年。建筑工程,指通過對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所形成的工程實體。其中“房屋建筑”指有頂蓋、梁柱、墻壁、基礎以及能夠形成內部空間,滿足人們生產、居住、學習、公共活動需要的工程。
建設工程合同專屬管轄規(guī)定如下: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以施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明確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合同履行地為施工行為地,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排除在“不動產住所地人民法院專屬管轄”之外。
2、分割、相鄰關系等引起的物權糾紛。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糾紛、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政策性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最新的民事訴訟法解釋明確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依據(jù)不動產所在地原則適用專屬管轄。同樣建設工程分包合同、內部承包合同、轉包合同等糾紛,也應當不動產糾紛專屬管轄。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