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定損時間限制



交通事故定損時間限制
交通事故定損時間限制
法律主觀:
《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 規定》第三十八條公安機關 交通管理部門 應當與檢驗、鑒定機構約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 約定的期限 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法律客觀: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條 檢驗、鑒定費用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自行委托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除外。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鑒定機構確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一、交通事故定損時間限制是多久
1、交通事故定損時間限制一般是2年。自知道車輛發生損失之日起,48小時之內向保險公司報案,隨后需要定損,自損失之日起開始計算,兩年內隨時有權利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
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
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
二、交通事故主要賠償項目有哪些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4、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