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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生效后可以反悔嗎(離婚協議生效時間)

2023.12.29 68人閱讀
導讀: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條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離婚協議生效后還能反悔嗎

法律分析:簽訂離婚協議后還可以反悔。如果是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法院會支持其訴訟請求,但是如果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法院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協議書簽字了可以反悔嗎

法律主觀:

離婚協議簽字了在一定情形下是能反悔的。具體有:離婚協議在未正式生效前,可以反悔;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可以反悔。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條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離婚協議生效后還能反悔嗎

離婚協議生效后就解除婚姻關系不可以反悔,就財產分割問題可以反悔。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重新分割的,人民法院會受理。但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一、離婚訴訟的條件如下:

1、當事人雙方具有合法的婚姻關系;

2、起訴離婚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

3、提起起訴離婚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4、是否存在準予離婚的情形。

二、離婚起訴的程序:

1、當事人本人或者搜送代理人帶上本人的身份證、起訴書及請求離婚的證據等材料到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

2、繳納訴訟費用;

3、人民法院審查通過的予以立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簽了離婚協議書反悔可以嗎

法律主觀:

離婚協議書是夫妻雙方在自愿的情況下簽訂的協議離婚的文件。離婚協議書中的全部條款都是雙方自愿約定的,但是,很多人在簽了離婚協議書就反悔,或者不愿意執行離婚協議書中的內容,從而發生爭議。1、簽了離婚協議書,未進行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書是否可以反悔?離婚協議書是因協議離婚的存在而存在的,在未辦理協議離婚手續的情況下,如果離婚的事實并未形成,那么附條件生效的離婚協議書也未生效。因此,只要未經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書是可以反悔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四條,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2、簽了離婚協議書,已登記離婚,離婚協議是否可以反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的司法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同時,第九條的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一方面,離婚協議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質,一旦訂立,立約雙方即應當遵守,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另一方面,如果存在欺詐、脅迫的行為而訂立的財產分割協議,為可變更或者可撤銷協議,因此,如果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是受理的,在查明不存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可變更或者可撤銷協議的法定理由后,法院應當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對于已經登記離婚的,離婚協議書反悔就沒那么容易,必須出現法定的事由才允許當事人反悔。簽了離婚協議書是否可以反悔需要從是否已經登記離婚具體分析。若沒有登記離婚的,離婚協議書沒有生效,自然無所謂反不反悔;若已經登記離婚,對于財產分割等內容也可以反悔,但是是否得償所愿就要看證據及法院判決。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條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已經簽訂離婚協議還能反悔嗎

法律主觀:

簽訂了離婚協議,如果沒有領取離婚證,可以反悔,只要拖住不辦理離婚證就可以了。如果辦理了離婚證,需要雙方協商一致才可以反悔。如果對方具有欺詐或者脅迫的情形,也可以在離婚后起訴要求撤銷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分割部分。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條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離婚協議生效后可以反悔嗎

法律分析:屬于下面情形,簽訂離婚協議書后可以反悔:

1、夫妻兩人簽了離婚協議,但沒有辦理離婚登記。在沒有登記離婚之前,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對離婚協議中的內容進行反悔,因為離婚協議書的生效時間是在離婚登記之后,在那之前任何一方都沒有履行協議內容的義務。兩人可以重新簽訂一份新的離婚協議書。

2、夫妻兩人簽了離婚協議,一方提起離婚訴訟。因為并未辦理離婚登記,之前的離婚協議并沒有生效,可以反悔,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依法作出判決。

3、離婚協議書的財產分割部分,在登記離婚后一年內可請求法院變更或撤銷。但是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不能變更或撤銷原來的離婚協議。辦理離婚登記后,對財產分割以外的部分想反悔的,不能直接請求法院變更或撤銷。如依原協議履行嚴重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或撫養費明顯偏低,另一方隨時有權要求變更撫養權或增加撫養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簽了離婚協議后是否可以反悔

法律主觀:

簽了離婚協議后一般來說,是不可以反悔的,但是如果在離婚后發現一方當事人在離婚時具有侵害夫妻共同財產行為的,可以反悔。該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若簽訂財產分割協議存在欺詐、脅迫情形的,還可主張撤銷財產分割協議。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協議可以反悔嗎

離婚協議可以反悔。

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者是訴訟變更,起訴變更時,只有協議的效力有瑕疵,法院才會判決同意修改,離婚協議應當載明夫妻共同財產的歸屬。

申請離婚的流程如下:

1、準備材料: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夫妻雙方財產證明、子女出生證明、離婚協議等相關證明材料。

2、選擇適當的離婚方式:夫妻雙方可以選擇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如果夫妻雙方能夠達成一致意見,可以選擇協議離婚,通過律師或公證處辦理相關手續;如果無法協商,可以選擇訴訟離婚,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提交申請:根據選擇的離婚方式,將相關申請材料提交給律師、公證處或人民法院,繳納相關費用。如果選擇訴訟離婚,需要向法院提起訴訟,并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交訴訟狀和相關證據材料。

4、庭前調解:人民法院會安排庭前調解,希望夫妻雙方在庭前達成和解協議,盡可能減少訴訟成本和時間。

5、庭審:如果庭前調解未能達成協議,法院會安排庭審,夫妻雙方需要在庭審中提交證據、陳述事實和訴求等,并接受法院的審理。

6、判決:經過審理,法院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實際情況作出判決。

7、執行:如果一方不服判決,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判決生效,雙方需要按照判決內容執行,并完成離婚手續。

離婚協議書中寫房子給孩子需要遵循以下原則:

1、合法原則。離婚協議書不能違反法律規定,否則將被認定為無效協議;

2、公平原則。離婚協議書的內容需要公平合理,雙方在協商劃分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充分考慮彼此的貢獻和需要,不能損害任何一方的合法權益;

3、自愿原則。離婚協議書的內容應當是雙方自愿協商達成的,不得有任何強制、欺詐、威脅等非自愿因素;

4、真實原則。離婚協議書的內容應當真實、準確,不得有虛假、隱瞞等行為。

綜上所述,離婚協議書不能替代法律,只有符合法律規定的離婚協議書才是有效的。建議在起草離婚協議書時咨詢專業律師的意見,以便合理維護自身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離婚協議能反悔嗎

法律主觀:

一、離婚協議能反悔。夫妻雙方簽訂了離婚協議,但是婚姻登記機關還未辦理離婚登記,發給離婚證的,離婚協議能反悔。

1、夫妻雙方簽訂了離婚協議,但是未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的,能直接反悔;

2、夫妻雙方簽訂了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3、夫妻雙方簽訂了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但在三十日內,雙方未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離婚協議不能反悔。夫妻雙方簽訂離婚協議,并且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離婚登記、發給了離婚證,離婚協議不能反悔,夫妻雙方只能辦理復婚登記。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條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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