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婦不贍養老人是否是違反民法典的
民法典兒媳婦不贍養老人犯法嗎
兒媳不贍養老人不犯法,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并沒有兒媳婦要給男方父母養老的規定,贍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義務,不是兒媳婦的法定義務,兒媳婦不贍養男方父母的不犯法。雖然兒媳婦不贍養老人不犯法,但是其有協助贍養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兒媳婦不給婆婆養老違反法律嗎
法律主觀:
《民法典》規定兒媳婦不給婆婆養老不違反法律,因為其只有協助丈夫贍養老人的義務。成年子女對于父母有贍養義務,其中包括形成扶養關系的繼父母、養父母等。贍養義務并不僅僅體現在經濟上,還有精神上、生活上等。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民法典關于女婿兒媳贍養老人的規定
法律主觀:
民法典兒媳婦贍養老人的法律規定是:兒媳婦對于老人沒有法定的贍養義務,但是喪偶兒媳婦對公婆盡到主要贍養義務的,對公婆的遺產享有繼承權,且為公婆財產的第—順序繼承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民法典對兒媳贍養老人的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兒媳可以不贍養公婆,從法律角度看,我們國家法律并沒有哪一條明確規定兒媳有贍養公婆的義務,不贍養公婆并不違反法律。而且兒媳在我國的家庭關系中,是沒有其法律地位的。在我國《民法典》繼承編規定的法定繼承人的范圍中,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民法典兒媳婦不贍養老人犯法嗎
兒媳可以不贍養公婆,從法律角度看,我們國家法律并沒有哪一條明確規定兒媳有贍養公婆的義務,不贍養公婆并不違反法律。而且兒媳在我國的家庭關系中,是沒有其法律地位的。但是我國法律是鼓勵喪偶兒媳贍養公婆、喪偶、喪偶女婿贍養岳父母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民法典是不是規定媳婦有贍養公婆的義務
法律分析:民法典沒有規定媳婦有贍養公婆的義務。從法律角度看,中國法律并沒有哪一條明確規定兒媳有贍養公婆的義務,不贍養公婆并不違反法律。而且兒媳在國家的家庭關系中,是沒有其法律地位的。在民法典中,繼承編規定的法定繼承人的范圍中,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就是專門調整婚姻和家庭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中,其所調整的家庭關系主要有夫妻關系、父母子女關系、兄弟姐妹關系、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孫子女外孫子女的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贍養人的范圍只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以及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不包括兒媳、女婿。
兒媳婦贍養老人法律是怎么規定的
法律分析:從法律角度看,我們國家法律并沒有哪一條明確規定兒媳有贍養公婆的義務,不贍養公婆并不違反法律。在我國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的范圍中,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其所調整的家庭關系主要有夫妻關系、父母子女關系、兄弟姐妹關系、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孫子女外孫子女的關系。贍養是在血緣和撫養關系的基礎上成立的一種回報式的義務。贍養的含義基本上符合我們通常說的孝順,在我國法律中,沒有公婆對兒媳的撫養義務,也無兒媳對公婆的贍養義務,并且在非特定條件下兒媳對公婆遺產也無繼承權,聲討兒媳不贍養公婆不孝順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