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內高空丟垃圾犯法嗎(小區內高空丟垃圾歸誰管)
高空扔垃圾是否犯法?
1、首先是樓上的住戶往樓下扔垃圾是違法的,屬于高空拋物,對于高空拋物最高人民法院出臺《關于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意見》為有效預防和懲治高空拋物、墜物,提出了具體措施,其中明確規定高空拋物最高可按故意殺人罪論處。“故意從高空拋棄物品,尚未造成嚴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為傷害、殺害特定人員實施上述行為的,依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依法從重懲治高空拋物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處罰,一般不得適用緩刑:(1)多次實施的;(2)經勸阻仍繼續實施的;(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后又實施的;(4)在人員密集場所實施的;(5)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高空、墜物主要有以下三大類:建筑外墻附著物、廣告牌等突然掉落,砸傷行人。高層住戶隨手丟棄物品,致使樓下行人受傷,陽臺花盆,窗戶玻璃等墜落,砸傷他人等。
2、面對樓上住戶往樓下扔垃圾,樓下住戶可以聯系物業,讓物業進行進行處理,如果物業管不了樓上亂扔垃圾問題,可以報警處理,難道樓上的住戶就不怕法律的制裁。
至于樓下住戶往電梯里潑臭豆腐,也是非常錯誤的做法,因為電梯是所有人出入的公共通道,是密閉的空間,樓下住戶這種做法,污染了電梯間,所以這種做法也是不可以的。樓下住戶為什么不想辦法解決問題,而是用一還一報方法解決事情,這樣做只會使事情越來越復雜。亂扔垃圾還沒有處理好,又污染了電梯間,這兩種人都是非常沒有素質的人,只是考慮自己得失,不考慮別人的感受,還讓人理解,如何理解?
3、大家都是在一個樓中住的鄰居,又是樓上樓下的,有什么過不去的事情,為什么非要往樓下亂扔垃圾,衛生臟亂差不說,還容易傷著人。樓下又往電梯里潑臭豆腐,污染電梯空間,還讓人理解,大家怎么能理解?這棟樓的這個單元的人真是倒霉,怎么會遇到這么兩戶素質差的奇葩住戶,真是很少見。大家住在一個單元都是很不容易的,鄰里之間要和睦相處,共同維護公共空間的衛生和安全,愛護公共空間的設施,是作為一個公民最起碼的責任。
高空丟垃圾犯法嗎
法律分析:高空拋物扔垃圾屬于高空拋物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二 高空拋物罪 從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要構成本罪,必須是從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且屬于“情節嚴重”。“高空拋物罪”的實行行為是“拋擲”,即“扔”或者“丟棄”之意。物品必須從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被拋擲才可能構成“高空拋物罪”。從建筑學角度來講,建筑物通常是指供人們進行生產、生活或其他活動的房屋或場所。這些房屋或者場所既可能存在平層空間,也可能存在高層空間。
“高空墜物罪”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是有明確區分的。如果高空拋物是在明知或應知樓下有人的情況下故意將物體拋下,就觸犯了“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甚至是“故意傷害罪”。“如果是針對特定的人存在故意行為則構成‘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但如果只是因為大意和疏忽、過失導致東西墜落則屬于‘高空拋物罪’。
小區內高空丟垃圾犯法嗎
法律主觀:
小區內高空丟垃圾當然是違法的。我國《民法典》明確規定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如果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 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補償后,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筑物管理人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小區內高空丟垃圾犯法嗎
一、小區內高空丟垃圾犯法嗎? 若造成他人人身傷害,便要負法律責任。 《 民法典 》(自2024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根據這一 法規 ,同一樓內的鄰居向外面高空拋物砸到了行人或車輛,如果查不出來究竟是哪一個人造成的這個損害,為了保護受害人,就只能讓有可能造成損害的居民共同承擔補償責任。這條規定一方面保護了受害者的權利,一方面可也使無辜者受到了牽連。但如果判定住戶均無責任,那么數萬元的 醫療費 、 傷殘 補助費都全部落在了受害人身上,他的肉體、精神和經濟上都受到極大傷害。如果追究這些住戶的責任,每人負擔的是幾千元。換句話說,用小的不公平避免大的不公平,這應是 侵權責任法 規定這條的立法本意。 二、遇到高空墜物該怎么辦? 根據國家《民法典》等規定,高空拋物是違法行為。遇上這樣的情況,首先應第一時間向社區所在物業管理公司反映。如果發生了高空拋物,造成財產、人身傷害,物管公司不是一點責任也沒有,而是在一定條件下應當承擔一定的補償責任。因為,物管公司有管理小區公共秩序的責任,或維護區域內秩序的責任。高空拋物是破壞小區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設法防止應是物管公司的職責之一。根據法規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 物業服務合同 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若高空丟垃圾傷及他人,就是違法行為,要按照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大家如果遇到此類情況,要盡快向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反應,他們有義務積極配合調查,幫助受害者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