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買賣合同是有效的嗎(安置房買賣協議受法律保護嗎)
求問,拆遷安置房買賣合同有效嗎?
1、 拆遷安置房可以買賣,買賣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國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遷安置房,能拿到產權證的房屋就可以買賣。如果還沒有辦理出產權證,憑著拆遷安置協議也可以買賣,買賣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說風險比有產權證的大一些。 2、 買賣合同只要符合一般買賣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論名字是叫買賣合同,還是買賣協議,誠信協議,本質都是房屋買賣合同,和名字沒有關系。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規定的買賣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使無權處分等等。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拆遷安置房買賣有專門的法律解答和法院判決實例。 3、 買賣合同只是債權,要想保住房屋一定過戶到買家名下,還是要通過律師陪購,確保購買者的合法權益。任何合同都有風險,即使買賣合同有效,也還是需要聘請律師陪購。買房子是大事情,涉及合同的事情,普通老百姓根本不通曉,一個條文,一個用詞,一個條款都有可能造成以后的麻煩,與其等到法院訴訟才找律師,不如買賣房屋是就聘請律師把關。避免以后的風險,比較陪購費用和訴訟費用比較起來差別還是比較大的。希望對您有幫助
安置房買賣合同協議有沒有法律保障
安置房買賣協議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國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遷安置房,能拿到產權證的房屋就可以買賣。如果還沒有辦理出產權證,憑著拆遷安置協議也可以買賣,買賣合同合法有效,只是風險比有產權證的大。
安置房以下條件可以申請:
1、申請對象必須為無房戶、住房困難戶、危房戶和住房特困戶;
2、現居住的房屋不可能會產權糾紛的;房屋經安全鑒定機構被鑒定為D級且已經經過相關部門確認的;
3、具有本市城區常住戶口5年以上。
拆遷安置房買賣的風險:
1、家庭成員內部可能對拆遷安置房的分配有異議,萬一協商不成,可能會起訴到法院解決,*終確定的合法權益人是誰還無法確定;
2、無產權的拆遷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導致無法辦理產權證;
3、因交易時間漫長,房價變動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為謀取更大利益,將房屋房價賣給他人,并在過戶交易前先行過戶給他人,那么購買方就得不到房屋的產權,只能主張債權了;
4、在房屋過戶前,也有可能會因出售方自身債務糾紛,導致房屋被債權人申請法院查封。
購買安置房的具體規定如下:
1、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安置房未滿5年的話,不可正式上市交易,而5年的時間是以購房家庭所取得的契稅完稅的憑證時間或安置房發證的時間為準。
2、若購買的安置房住滿了5年,并經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核準,滿5的安置房,只要補交土地出讓金,再將安置房轉為商品房之后,就能合法進行銷售了。
3、若是安置房未住滿5年的話,在買賣時所簽署的合同或協議是無效的,不受我國民法典的保護。此外,安置房在5年以內,因繼承、贈與或離婚等原因需要變更房屋產權的,那么,受讓必須符合安置房申請購買條件,并經經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批準,辦理安置房變更登記手續,原安置房性質不變。
購買安置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下列幾點:
1、房屋的基本情況;
2、上述房產的交易房屋面積和價格;
3、付款時間與方式;
4、房屋交付;
5、關于產權登記及過戶的約定;
6、違約責任條款;
7、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8、買賣雙方簽字及簽署日期。
購房者與房屋出售人在協商達成一致時就可以書面確定協議內容并簽署合同,這也是最能保障雙方利益的做法。先付首付,后簽署合同是對購房者不利的一種交易方式。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1、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狀況;
3、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4、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5、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6、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購買安置房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簽約前一定要審查動遷協議,明確房屋共有人;簽約時共有人應該在場,并且同意出售簽字按手印。
2、違約金不應過高,一般上限為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3、在未過戶前讓房主提供擔保。
4、買賣雙方可以找一家中介,簽訂一份帶附加條件的預約銷售合同,合同聲明該房屋已經售出,但是要等產權辦好后再過戶。而中介會把這份合同拿到公證處公證,證明雙方已經發生了這個交易行為。
5、除了要具備一般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外,還需要對房屋費用的支付方式(例如約定待拿到房產證時再付清尾款等),遲延交房,產權證如何辦理過戶等都作出約定,同時明確違約賠償責任。
6、被拆遷人在取得拆遷安置房房產證的一定時間內(通常為五年) 無法將該房過戶給其他人。
6、按照政策的規定,賣房者要在取得房產證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夠將房屋過戶給買房者。
安置房買賣合同有效嗎?購買安置房該注意什么
安置房的買賣在房地產市場上相對比較多見,雙方要注意買賣合同的簽訂,這樣才能夠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日后發生糾紛,而要簽訂買賣合同的話,就要了解一下合同的具體內容,保證合同的有效性,那么安置房買賣合同有效嗎?購買安置房該注意什么?下面為大家具體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
安置房買賣合同有效嗎?
對于安置房買賣合同是否有效存在以下兩種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安置房買賣合同無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屋不得轉讓,故還沒有取得權屬證書的安置房買賣是無效的。
第二種意見認為,安置房買賣合同有效。《合同法》第44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合同法還規定了導致合同無效的各種情形.在這些情形中,并沒有不動產物權未依法登記的規定。
購買安置房該注意什么?
1、因交易時間漫長,房價變動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為謀取更大利益,將房屋房價賣給他人,并在可以過戶交易時先行過戶給他人,那么購買方就很難實現購房,只能主張債權。
2、家庭成員內部可能對拆遷安置房的分配有異議,萬一協商不成,可能起訴到法院解決,最終確定的合法權益人是誰還無法確定。
3、這類房子的房屋產權是屬于個人的,但是它的所有權是有限制的,也就是說在一定期限內(一般情況下是5年),房子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如果拆遷安置房取得房權,并且沒有規定限制對外出售,或者限制轉讓5年的期限已滿,這樣的拆遷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沒什么區別,這樣的安置房可以買賣。
4、在購買方等待過戶的漫長時間內,有可能發生因出售方自身債務糾紛,導致房屋被債權人申請法院查封。
安置房買賣合同有效嗎
法律主觀:
拆遷安置房可以買賣,買賣合同合法有效。慢慢合同應該滿足下列條件: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安置房買賣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安置房買賣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安置房買賣合同是指政府或相關部門根據法律規定,將拆遷、征用或改造等項目中的安置房分配給符合條件的居民,并簽訂安置房買賣合同的一種合同,其合同性質和法律效力同其他買賣合同一樣。
安置房買賣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購房人和出售方的姓名、住所、聯系方式等信息;
2、房屋基本情況:包括房屋的位置、建筑面積、房屋用途等信息;
3、交付時間:即賣方將房屋移交給買方的時間;
4、價款和支付方式:包括房屋的總價款、首付款、尾款和支付方式等信息;
5、房屋質量和保修期限:包括房屋的質量標準、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信息;
6、違約責任:包括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的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等信息;
7、稅費和其他費用:包括交易過程中產生的稅費和其他費用,如契稅、公證費等;
8、合同解釋和爭議解決:包括合同解釋的約定和爭議解決的方式等信息。
綜上所述,一些地區可能會有不同的法律規定或政策文件,具體情況需根據當地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進行確定,對于安置房買賣合同的爭議,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方式進行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安置房買賣合同有效嗎
通常安置房買賣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買賣安置房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協議合法有效,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不過有的安置房在沒有辦理房產證就交易的話,是容易發生糾紛,因為房屋在幾年后的價值是升還是降都是個未知數,那么房產證拿到后,如果賣主拒不過戶,你只能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對方過戶,所以,風險還是有的。約定的雙倍違約因為過高,一般會被法院認為是無效的。
買安置房需要注意什么1、明確房屋的土地類型及性質
要注意是集體土地還是國有土地,如果是集體土地上的非集體組織成員,用于非自住目的,建議慎重,因為此類土地上的房屋,集體組織成員的權益才會受到保護。如果是非集體組織成員,再拆遷的話可能不會得到任何賠償。
2、明確房屋對安置的拆遷對象有無限制或政策補貼
特別是現在的“城中村”改造,由村集體組織建造的,對安置對象有明確限制。
3、房屋的權利人
確定房屋是獨有還是共同所有,如果是家庭成員共有,購房協議的出賣方,一定要是全體共有人的真實意思,且均應在協議上簽字或有授權委托書。
4、相關費用的繳納
這類房屋大多涉及土地取得類型由劃撥變更為出讓,過戶涉及土地出讓金的補繳。
5、合同的內容要明確
買賣合同除了要具備一般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外,還需要對房屋的增購等費用的支付方式,遲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確的約定。一般來說購購房者置該類房屋,可以根據《民法通則》及《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簽訂附條件的合同來保證買賣合同的有效性,并對具體細節作出明確約定以防合同相對方反悔,應該由專業房產律師進行指導。
安置房私下買賣合同有效嗎
法律主觀:
安置房的房屋買賣合同符合下列條件是有法律效力的:安置房的房屋買賣合同當事人是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人;當事人簽訂合同是真實的意思表示;安置房的房屋買賣合同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條件。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安置房買賣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嗎
依法成立的安置房買賣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首先合同效力是只要當事人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簽字確認就發生效力。安置房只要符合當地房屋買賣的要求,可以進行房產變更登記,房屋買賣就是有效的。房屋產權變更雖然需要進行不動產產權變更登記,但是沒有進行產權變更登記不會影響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買安置房簽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嗎
安置房買賣協議能否受到法律的保護這要視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如果已經取的房產證的安置房法律允許其上市交易,雙方簽訂的合同當然受到法律的保護;
2、未取得的產權的安置房是不能進行交易的,雙方簽訂的合同會被認定為無效合同。
購買安置房的流程如下:
1、核實身份,安置房對購買者有一定的要求,所以需要對購買者的身份進行核實;
2、選房確認,購買者按應享受的面積,選取安置房后,就可以在《房號確認單》上簽字確認;
3、公證公示,選房過程將由公證處派員進行公證,對選房過程進行監督和公開報道;
4、結算領房,購買者憑《房號確認單》、《選房確認審批表》,攜帶身份證原件或委托書,領取安置房鑰匙。
簽合同的流程一般如下:
1、簽署意向書:當雙方初步達成合作意向后,可以簽署意向書,確定合作的基本框架和條款,作為后續合同的基礎;
2、資信審核:雙方需要對對方的信用、資質等進行審核,確保合同簽署的安全性和穩定性;
3、商議合同條款:商議合同條款包括合同的內容、履行方式、費用、保證和違約責任等,需要充分溝通協商,確保雙方達成共識;
4、簽訂正式合同:在商議合同條款達成一致后,正式簽訂合同。合同需要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確保合同的有效性;
5、履行合同:雙方按照合同條款履行合同,完成所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6、合同變更:如果需要對合同做出修改或變更,雙方需要重新協商并簽署書面的變更協議;
7、合同終止:如果合同到期或者發生違約等情況,雙方需要按照合同條款處理,確保合同終止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綜上所述,在簽署購買安置房的合同時,應當認真閱讀合同條款,并確保合同條款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要求。如果合同中的條款不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要求,應當及時與賣方協商,或者向相關部門投訴和申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安置房買賣合同協議有效嗎
有效。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的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所以買賣合同要在5年后取得所有權才能受法律保護,才是合法有效的。
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么區別,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買賣合同合法有效。
購買安置房要注意什么
1、因交易時間漫長,房價變動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為謀取更大利益,將房屋房價賣給他人,并在可以過戶交易時先行過戶給他人,那么購買方就很難實現購房,只能主張債權。
2、家庭成員內部可能對拆遷安置房的分配有異議,萬一協商不成,可能起訴到法院解決,最終確定的合法權益人是誰還無法確定。
3、這類房子的房屋產權是屬于個人的,但是它的所有權是有限制的,也就是說在一定期限內(一般情況下是5年),房子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如果拆遷安置房取得房權,并且沒有規定限制對外出售,或者限制轉讓5年的期限已滿,這樣的拆遷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沒什么區別,這樣的安置房可以買賣。
4、在購買方等待過戶的漫長時間內,有可能發生因出售方自身債務糾紛,導致房屋被債權人申請法院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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