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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人能做清算組成員嗎(清算組成員可以是企業法人嗎)

2024.01.10 136人閱讀
導讀:清算組為法人時,是否需要委托他人進行清算法人代表(即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作為清算組負責人要視具體情況而定:1、如果該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形式且法定代表人同時也是公司股東的,或公司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則可以擔任清算組的負責人,清算組可以是法人嗎法律主觀:注銷公司時, 法人代表 (即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作為 清算 組負責人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1、如果該公司是 有限責任公司 形式且法定代表人同時也是公司股東的,或公司為 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的,則可以擔任清算組的負責人。

清算組可以是法人嗎

法律主觀:

注銷公司時, 法人代表 (即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作為 清算 組負責人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1、如果該公司是 有限責任公司 形式且法定代表人同時也是公司股東的,或公司為 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的,則可以擔任清算組的負責人。 2、如果該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形式且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東,則原則上不可以擔任清算組的負責人。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法 〉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八條 清算組成員可以從下列人員或者機構中產生: (一)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依法設立的 律師 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 破產清算 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 (三)依法設立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破產清算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中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并取得執業資格的人員。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是一家公司,清算組成員可以是它的股東,也就是這家公司嗎?

有可能是,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可以是個人或者企業法人。如果該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是一家公司,那么清算組成員可以是該公司的股東之一,但是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首先,該股東必須是該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在公司章程中作為股東進行登記;

其次,該股東不能因為自己的利益而影響清算工作的獨立性和公正性;

最后,該股東不得與清算義務發生沖突,并且不得從清算中獲取不當利益。

同時,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董事、監事、經理等人員在擔任公司職務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維護公司利益,不得損害公司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因此,如果該公司的股東同時也充當了清算組成員,應當始終注意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確保清算過程公正、透明、合法。

清算組為法人時,是否需要委托他人進行清算

法人代表(即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作為清算組負責人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1、如果該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形式且法定代表人同時也是公司股東的,或公司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則可以擔任清算組的負責人。

2、如果該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形式且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東,則原則上不可以擔任清算組的負責人。

因為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不是股東就不能進入清算組,也就不能擔任清算組負責人;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如果該法定代表人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或經過股東大會確定的,就可以擔任清算組負責人。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三條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 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 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法人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解散清算時,清算組成員怎么組成

法人是什么?《民法通則》第三十六條規定:“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經過依法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即是法人,所以法人不可能為股東。

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解散,清算組由股東組成。因此,無論法定代表人是否為股東,與清算組組成沒有關系,清算組應當由股東們推選組成。

注銷公司時法人代表可以作為清算組負責人嗎?

注銷公司時,法人代表(即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作為清算組負責人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1、如果該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形式且法定代表人同時也是公司股東的,或公司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則可以擔任清算組的負責人。

2、如果該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形式且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東,則原則上不可以擔任清算組的負責人。

拓展資料:

公司不論是何性質的清算,均應依下列步驟展開:

1、成立清算組。

2、展開清算工作。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務: 接管公司財產、了結公司未了業務、收取債權、清理債務、分配剩馀財產、注銷公司法人資格并吊銷營業執照。

3、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擬定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通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 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有:清算費用、應支付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應繳納的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分配剩馀財產、終結清算工作。

參考資料:注銷公司-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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