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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招標投標活動中招標人的哪些行為應追究法律責任

2024.01.10 103人閱讀
導讀:招投標法中的法律責任:第六十三條[違法發布公告的責任]招標人有下列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行為之一的,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照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處罰:(一)依法應當公開招標的項目不按照規定在指定媒介發布資格預審公告或者招標公告,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人未按照規定發布資格預審公告或者招標公告,實際上造成潛在投標人不能獲取有關資格預審信息或招標信息,導致潛在投標人無法參加資格預審或投標,構成《招標投標法》第4條規定的規避招 ...。

招標人在招標投標過程中,因違法行為所應承擔的行政法律責任有(  )

【答案】:A,B,C,D

對招標人在招標投標過程中的違法行為承擔行政法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1)警告、責令限期改正;(2)罰款;(3)不頒發施工許可證;(4)行政處分;(5)暫停項目執行或者暫停資金撥付。

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在招標投標活動中有什么情形的,應當追究責任?

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在招標投標活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責任:

(一)未按照規定對招標投標活動監督工作實施檢查并督促整改的;

(二)越權審批、核準招標方案或者招標方案未經依法審批、核準,擅自辦理招標相關手續的;

(三)以指定、抽取或者其他方式為招標人確定招標代理機構的;

(四)強制招標人設置標底或者干預招標人編制最高限價的;

(五)干涉資格審查、評標或者確定中標人的;

(六)以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方式干涉招標投標活動的。

招標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法律主觀:

眾所周知,《招標投標法》是我國民商領域的一部特別法,是一部具有兩重法律關系的程序法。

招投標法中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三條[違法發布公告的責任]

招標人有下列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行為之一的,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照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處罰:

(一)依法應當公開招標的項目不按照規定在指定媒介發布資格預審公告或者招標公告;

(二)在不同媒介發布的同一招標項目的資格預審公告或者招標公告的內容不一致,影響潛在投標人申請資格預審或者投標。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人不按照規定發布資格預審公告或者招標公告,構成規避招標的,依照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處罰。

本條規定的法律責任

(一)構成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的法律責任。本條第1款比照《招標投標法》第51條配置了法律責任。本條規定的法律責任屬于行政法律責任。行政法律責任分為行政處分和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是指有行政處罰權的國家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但尚不構成犯罪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實施的一種制裁形式。根據《行政處罰法》第8條規定,行政處罰的種類主要有:警告、罰款、沒收非法所得、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營業執照、行政拘留、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對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違法發布公告的上述行為,依照《招標投標法》第51條規定處罰。本條規定的行政法律責任有:

一是責令改正。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對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違反《招標投標法》和《條例》的行為,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內予以糾正,使潛在投標人有機會申請資格預審或者參加投標,能夠與其他投標人進行平等競爭。嚴格地說,責令改正不是一種制裁,而是對違法行為及違法后果的糾正,以強制行為人履行法定義務。因此,責令改正適用于能夠改正的情況。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通過受理投訴、舉報或者日常監督檢查發現問題的,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應當采取責令改正,包括立即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主動協助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調查處理等。

二是罰款。罰款是行政處罰中的一種經濟處罰,是對違法行為人的一種經濟制裁措施。對于有本條規定違法行為的單位或個人,根據《招標投標法》第51條規定,行政監督機關可以對其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這里的“可以罰款”是指行政監督機關對招標人可以罰款,也可以不罰款,是否處以罰款由行政監督機關根據招標人違法情節的輕重、影響大小等因素決定,但處罰結果應當與違法行為相適應。

(二)構成規避招標的法律責任。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人未按照規定發布資格預審公告或者招標公告,實際上造成潛在投標人不能獲取有關資格預審信息或招標信息,導致潛在投標人無法參加資格預審或投標,構成《招標投標法》第4條規定的規避招標的,按照《招標投標法》第49條規定處罰。該條規定的法律責任有:

一是責令改正(有關內容詳見第63條第1款釋義)。

二是罰款。是否處以罰款由行政執法機關決定。如予以罰款,其罰款幅度為該項目的合同金額的5‰以上10‰以下(有關內容詳見本條第1款釋義)。

三是招標項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的,行政執法機關可以暫停項目執行或者暫停資金撥付。

四是給予處分。這里的處分是指行政處分,是指國家工作人員以及由國家機關委派到企業、事業單位任職的人員的違法行為尚不構成犯罪,依據法律、行政法規而給予的一種制裁。處罰的對象是違法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即在單位中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的人員,包括違法行為的決策人、事后對單位違法行為予以認可和支持的領導人員、由于疏忽管理或者放任而對單位違法行為負有不可推卸責任的領導人員,以及直接實施單位違法行為的人員。根據《行政監察法》第24條第1款第1項規定,行政處分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六種形式。《條例》對招標人的有關人員給予什么處分,并未明確,需要視違法情節等因素決定。情節較輕、未造成后果的,可以從輕給予處分,如警告;情節比較嚴重,特別是有主觀故意的,可以給予撤職或者開除等處分。

需要注意的是,依法應當公開招標的項目在指定媒介發布資格預審公告或者招標公告的內容符合《招標投標法》第16條第2款規定,但有關獲取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的時間不符合《條例》第16條第2款規定,應依據《條例》第64條第1款進行處罰。

以上就是招投標法中的法律責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三十一條

招標人終止招標的,應當及時發布公告,或者以書面形式通知被邀請的或者已經獲取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已經發售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或者已經收取投標保證金的,招標人應當及時退還所收取的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的費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招標人違法應當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1、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而不招標的,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項目合同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可以暫停項目執行或者暫停資金撥付;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2、招標代理機構違反《招標投標法》規定,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或者與招標人、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禁止其一年至二年內代理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前款所列行為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

3、招標人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的,強制要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的,或者限制投標人之間競爭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4、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人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或者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的,或者泄露標底的,給予警告,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前款所列行為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

5、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中標無效,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人有前款所列行為尚未構成犯罪的,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7、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違反本法規定,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的,給予警告,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前款所列行為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

違法招標行為的法律責任

一、招標人違反招標投標法需承擔什么責任

1、招標人將承擔中標無效的民事責任與責令改正、警告和罰款的行政責任,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也將承擔處分責任。

2、招標人違反《招標投標法》的行為有以下幾種:

1違反《招標投標法》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而不招標的,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招標投標法》49條);

2招標人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的,強制要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的,或者限制投標人之間競爭的(《招標投標法》51條);

3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人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或者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的,或者泄露標底的(《招標投標法》52條);

4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違反本法規定,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的(《招標投標法》55條);

5招標人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在所有投標被評標委員會否決后自行確定中標人的(《招標投標法》57條);

6招標人與中標人不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的,或者招標人、中標人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的(《招標投標法》59條)。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投標人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依法招標的科研項目允許個人參加投標的,投標的個人適用本法有關投標人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投標人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國家有關規定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投標人應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

第二十七條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招標項目屬于建設施工的,投標文件的內容應當包括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與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歷、業績和擬用于完成招標項目的機械設備等。

第二十八條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投標地點。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后,應當簽收保存,不得開啟。投標人少于三個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本法重新招標。

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后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第二十九條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并書面通知招標人。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第三十條投標人根據招標文件載明的項目實際情況,擬在中標后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進行分包的,應當在投標文件中載明。

第三十一條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

1、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2、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并提交招標人。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3、招標人不得強制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不得限制投標人之間的競爭。

第三十二條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報價,不得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

以上是為你收集整理的招標人違反《招標投標法》的行為有哪些?要擔什么責任?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有關內容,通過對上文的理解,如果在現實生活中遇見這種情況,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如果你還有其它的法律問題,請咨詢律師。

對招標投標活動中中標人的哪些行為應追究法律責任

法律分析:對招標投標活動中中標人的下面的行為應追究法律責任:1、中標人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的,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轉讓給他人的;2、中標人不履行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數額的;3、沒有提交履約保證金的;4、中標人不按照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履行義務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五十八條 中標人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的,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轉讓給他人的,違反本法規定將中標項目的部分主體、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轉讓、分包無效,處轉讓、分包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招標人的法律責任

招標人的法律責任,是指招標人在招標過程中對其所實施的行為應當承擔的法律后果。按照招標人承擔責任的不同法律性質,其法律責任分為民事法律責任、行政法律責任和刑事法律責任。\x0d\x0a  (1) 招標人的民事法律責任\x0d\x0a  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中,對招標人的行為規范及其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均有所規定,主要體現在《民法通則》、《合同法》、《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以下簡稱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規范中。\x0d\x0a  1) 招標人需承擔民事法律責任的違法行為。根據《招標投標法》及《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招標人需承擔民事法律責任的違法行為,主要可以分為導致招標無效、中標無效和其他違法行為。其中,招標人的下列違法行為將導致中標無效:\x0d\x0a  ①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人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或者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的,或者泄露標底的,且前述行為影響中標結果的;\x0d\x0a  ②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違反《招標投標法》規定,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的,且前述行為影響中標結果的;\x0d\x0a  ③ 招標人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的;\x0d\x0a  ④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在所有投標被評標委員會否決后自行確定中標人的。\x0d\x0a  根據《招標投標法》及《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除導致中標無效的違法行為,招標人應承擔民事責任的其他違法行為還包括:\x0d\x0a  ① 招標人超過規定的比例收取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x0d\x0a  ② 不按照規定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x0d\x0a  ③ 招標人無正當理由不發出中標通知書;\x0d\x0a  ④ 招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后無正當理由改變中標結果;\x0d\x0a  ⑤ 招標人不按照規定確定中標人;\x0d\x0a  ⑥ 招標人在訂立合同時向中標人提出附加條件;\x0d\x0a  ⑦ 招標人不按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的;\x0d\x0a  ⑧ 招標人與中標人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書;\x0d\x0a  ⑨ 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違法行為。\x0d\x0a  2) 招標人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根據《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及相關規定,招標人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包括:\x0d\x0a  ① 采取補救措施。補救方式主要有招標人重新組織評標、招標人重新招標、招標人與中標人重新訂立合同、招標人有權在其余投標人中重新確定中標人等。\x0d\x0a  ② 恢復原狀、賠償損失。中標無效的招標人已與中標人簽訂書面合回的,合同無效,應當恢復原狀,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x0d\x0a  (2) 招標人的行政法律責任\x0d\x0a  招標人的行政法律責任是指招標人因違反行政法律規范,而依法應當承擔的一種法律責任。目前,我國對于招標人的行為規范及行政責任主要體現在《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和一些部門規章之中。\x0d\x0a  1) 招標人需承擔行政法律責任的違法行為。根據《招標投標法》及《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招標人承擔行政法律責任的違法行為,主要可以分為導致招標無效、中標無效和其他違法行為。其中,招標人的下列違法行為將導致中標無效:\x0d\x0a  ①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人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或者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的,或者泄露標底的,且前述行為影響中標結果的;\x0d\x0a  ②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違反《招標投標法》規定,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的,且前述行為影響中標結果的;\x0d\x0a  ③ 招標人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的;\x0d\x0a  ④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在所有投標被評標委員會否決后自行確定中標人的。\x0d\x0a  根據《招標投標法》及《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除導致中標無效的違法行為,招標人應承擔行政法律責任的其他違法行為還包括:\x0d\x0a  ① 對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而不招標的,或依法應當公開招標而采用邀請招標的,或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x0d\x0a  ② 依法應當公開招標的項目不按照規定在指定媒介發布資格預審公告或者招標公告的;\x0d\x0a  ③ 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的發售、澄清、修改的時限,或者確定的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投標文件的時限不符合招標投標法和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的;\x0d\x0a  ④ 招標人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的;\x0d\x0a  ⑤ 招標人不按照規定對異議作出答復,繼續進行招標投標活動的;\x0d\x0a  ⑥ 強制要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的,或者限制投標人之間競爭的;\x0d\x0a  ⑦ 招標人與中標人不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的,或招標人在訂立合同時向中標人提出附加條件的;\x0d\x0a  ⑧ 招標人不按照規定確定中標人的,招標人無正當理由不發出中標通知書的;\x0d\x0a  ⑨ 招標人超過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的比例收取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或者不按照規定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x0d\x0a  ⑩ 招標人、中標人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的,或招標人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無正當理由改變中標結果;\x0d\x0a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違法行為。\x0d\x0a  2) 招標人承擔行政法律責任方式。對招標人在招標投標過程中的違法行為承擔行政法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x0d\x0a  ① 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招標人有《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及部門規章規定的違法行為,情節輕微的,行政部門有權對招標人發出書面警告,并有權責令其限期改正。\x0d\x0a  ② 罰款。招標人有違法行為的,行政監督部門有權對招標人依據不同規定處以不同數\x0d\x0a額的罰款,并同時可并處沒收違法所得。\x0d\x0a  ③ 不頒發施工許可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管理辦法》規定,對應予招標未招標的,應予公開招標未公開招標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部門對責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招標人不頒發施工許可證。\x0d\x0a  ④ 行政處分。行政處分的對象是招標人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x0d\x0a  ⑤ 暫停項目執行或者暫停資金撥付。對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而不招標的,或者是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以其他方式規避招標的,如果招標項目是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的,有關行政部門可以暫停該項目的執行或是暫停向該項目撥付資金。\x0d\x0a  (3) 招標人的刑事法律責任\x0d\x0a  招標人的刑事法律責任,是指招標人因實施刑法規定的犯罪行為所應承擔的刑事法律后果。刑事法律責任是招標人承擔的最嚴重的一種法律后果。\x0d\x0a  招標人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信息、招標文件的重要內容或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如泄露評標專家委員會成員的或是泄露標底并造成重大損失的,招標人構成侵犯商業秘密,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招投標中的違規違法行為有哪些?

法律主觀:

必須招標項目,招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或重新招標、重新評標,并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屬國有資金投資或國家融資項目的,可以暫停項目資金注入:(一)應當履行招標方案審批手續而未履行或不按審批后的招標方案招標的;(二)應當公開招標的項目采用邀請招標的;(三)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未載明評標標準、方法、細則或向資格審查委員會、評標委員會提供與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不一致的評標標準、方法、細則的;(四)邀請不符合條件的投標人參加投標的;(五)采用抽簽、搖號等方式進行資格審查或限制投標人數量的;(六)國有資金投資或國家融資項目的施工或貨物招標未實行最高限價的;(七)應當重新招標未重新招標的;(八)資格預審委員會、評標委員會的組建不符合有關規定的。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按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因重新招標或重新確定中標人給投標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招標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合同已經部分履行,重新招標或重新確定中標人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更大損害的,可以不責令招標人重新招標或重新確定中標人,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罰款上限予以處罰。

法律客觀:

工程招投標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也稱為串通招投標,是指招投標者違反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5條的規定:投標者串通投標,抬高標價或者壓低標價,投標者與招標者相互勾結,以排擠競爭對手公平競爭的行為。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8年1月發布的《關于禁止串通招標投標行為的暫行規定》,將“相互串通投標報價”的行為根據其在實際中的表現分為兩類:1)投標者之間相互約定,一致抬高或者壓低投標報價,或者在招標項目中輪流以高價位或者低價位中標。2)投標人與招標人之間相互串通投標,某些投標人與招標人在招投標活動中,以不正當的手段進行私下交易致使招投標流于形式,共同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關于禁止串通招標投標行為的暫行規定》列舉的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行為的主要表現包括:招標者在公開開標前,開啟標書,并將投標情況告知其他投標者,或者協助投標者撤換標書,更改報價;招標者向投標者泄露標底;投標者與招標者商定,在招投標時壓低或者抬高標價,中標后再給投標者或招標者額外補償;招標者預先內定中標者,在確定中標者時以此決定取舍;招標者和投標者之間其他串通招標投標行為。.市場競爭機制的一個重要功能就是準確反映市場供求關系,優化資源配置,引導經營者正確決策。由于串通投標行為是為了通過限制競爭來謀取超額利潤。因此,它不僅直接損害了有關投標人的合法權益,而且還損害了招標者的利益,妨礙了競爭機制應有功能的充分發揮,誤導了生產和消費,不利于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同時也會助長腐敗現象蔓延。由于串通投標行為的存在,各單位輪流中標,使得業主無法真正擇優選擇中標單位及最低控制工程造價,從而不能保證工程的工期、質量和成本,造成社會資源的極大浪費。正因為串通投標行為危害極大,因此,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巧條規定:投標者不得串通投標,抬高或者壓低標價;投標者和招標者不得相互勾結,以排擠競爭對手的公平競爭。第27條規定:上述兩種形式的串通投標,其中標無效。監督檢查部門可以根據情節處于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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