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定繼承人的被繼承人,個人遺產怎么處理(無法定繼承人的遺產怎么辦)
沒有法定繼承人的遺產怎么辦
沒有法定繼承人遺產如何辦
被繼承人沒有繼承人,但是生前訂立了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遺贈扶養協議處理遺產繼承問題。如果既沒有受遺贈人,也沒有繼承人,那么遺產應當歸國家所有,并且該筆遺產需要用于公益事業。如果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死者生前所在的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條的規定,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用于公益事業;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包括以下情形的遺產:
其一,死者無法定繼承人,也未立遺囑指定受遺贈人,生前未與他人訂立遺贈扶養協議;
其二,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受遺贈人全部放棄遺贈;
其三,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全部喪失繼承權,受遺贈人全部喪失受遺贈權。
遺產沒有繼承人的怎么處理
遺產沒有繼承人的,該遺產先用來償還死者的相關債務,剩下的遺產歸國家所有,用于公益事業;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關于遺產沒有繼承人的怎么處理的問題,下面我為您進行詳細解答。
一、遺產沒有繼承人的怎么處理
1、遺產沒有繼承人的,該遺產先用來償還死者的相關債務,剩下的遺產歸國家所有,用于公益事業;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條 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用于公益事業;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二、老人去世后法定繼承順序是怎么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的遺產。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確定遺產無人繼承,并且老人也沒有寫遺贈,沒有簽遺贈扶養協議的情況下,老人的遺產可根據實際情況收歸國家或村委會。但前提條件是老人名下有可以被繼承的遺產,如果沒有遺產或債務已經超過遺產數額,也就不存在遺產繼承的問題。
沒有法定繼承人的遺產怎么辦
法律主觀:
沒有法定繼承人遺產辦法可以收歸國家。如果被繼承人生前在遺囑、遺贈中有指定遺產繼承人的,其財產可以由遺囑繼承人、受贈人繼承。如果被繼承人沒有遺囑、遺贈,而其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財產歸集體所有。如果其生前是國家機關、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無業城鎮居民,其遺產則收為國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條,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用于公益事業;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這里所說的繼承,既包括法定繼承,也包括了遺囑繼承。,法律如此規定,是為了保障債權人不因債務人死亡而喪失債權。但是同時規定了,對債權人清償債務,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如果債務超過了遺產,繼承人在遺產價值范圍內進行償還后,不再對超出部分的債務負有償還義務。,繼承人放棄繼承,可以委托他人到辦理繼承的公證處和其他繼承人一起辦理繼承公證手續,可以在繼承公證書上由代理人代替簽署放棄繼承的協議。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條 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用于公益事業;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遺產沒有法定繼承人的怎么處理
沒有法定遺產繼承人的,如果有遺贈的,遺產歸受遺贈人繼承;如果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歸國家所有,用于公益事業;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無人繼承的遺產要經過公告程序后,沒有繼承人的,才能按照無人繼承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第一千一百六十條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用于公益事業;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無法定繼承人的被繼承人,個人遺產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死后遺產無人繼承的,如果死者生前是國家機關、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或者無業城鎮居民,其遺產權歸國家的所有;如果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歸集體所有;如果是個體勞動者,原則上也收歸國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條 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用于公益事業;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沒有繼承人財產怎么處理
法律主觀:
沒有人繼承的財產一般會如何處理 無人繼承的遺產是指公民死后沒有 法定繼承 人,又無 遺囑 ,或者全部繼承人都放棄或喪失 繼承權 時的財產。對無人繼承的遺產,如果死者生前是國家機關、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無業城鎮居民,其遺產權歸國家的所有;如果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歸集體所有;如果是個體勞動者,原則上也收歸國有。 無人繼承又無人受 遺贈 的遺產的概念于范圍: 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是指沒有繼承人以及受遺贈人承受的遺產。被繼承人死亡后,其遺產由繼承人繼承或者由受遺贈人受遺贈,從而使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轉移歸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所有。若無人繼承或者無人受遺贈,因被繼承人死亡不能為遺產的主體,則須確認該遺產的歸屬。 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于無人承認繼承的遺產不同。無人承認繼承的遺產是指有無繼承人不明的遺產。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是確定地無繼承人繼承也無受遺贈人受遺贈的遺產,包括以下情形的遺產: 其一,死者無法定繼承人,也未立遺囑指定受遺贈人,生前未與他人訂立遺贈 扶養 協議; 其二,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 遺囑繼承 人全部放棄繼承,受遺贈人全部放棄遺贈; 其三,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全部喪失繼承權,受遺贈人全部喪失受遺贈權。 我國《 繼承法 》第32條規定:“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或者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同時,取得該遺產的國家或者集體所有制組織也應在取得遺產的實際價值范圍內清償死者生前所欠的債務。遺產因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歸國家或者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時,若有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 撫養 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提出取得遺產的請求,人民 法院 應視情況適當分給遺產。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條 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用于公益事業;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人死后若無繼承人遺產怎么處理
自然人死亡后沒有繼承人繼承遺產的,遺產用于清償債務和稅費,如果沒有債務或者稅款的,遺產歸國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集體所有。下面由我為讀者進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識對讀者有所幫助。
一、人死后若無繼承人遺產怎么處理
1、自然人死亡后沒有繼承人繼承遺產的,遺產用于清償債務和稅費,如果沒有債務或者稅款的,遺產歸國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集體所有。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條 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用于公益事業;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二、遺產繼承的方式有哪些
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
(1)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
(2)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3)遺贈撫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后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
(4)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系的遠近確定的順序。
如果同時出現2種以上的繼承情況,在這4種繼承方式中,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遺贈,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繼承。
以上知識就是我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自然人死亡后沒有繼承人繼承遺產的,遺產用于清償債務和稅費,如果沒有債務或者稅款的,遺產歸國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集體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