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債務可否由子公司承擔呀(母公司債務子公司需要承擔嗎)
母公司欠錢子公司能否被執行
法律分析:不能清償子公司的資產來清償母公司的債務,但對于母公司在全資子公司的股權和股權收入,是可以作為執行標的。依據公司法的規定,子公司是屬于獨立的法人組織,公司以其財產承擔有限的民事債務,所以母公司的債務由母公司財產清償,而不能執行子公司的財產。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關系就是股東與公司之間的關系。母公司、子公司是相互獨立的法律主體,母公司和子公司都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分別對自己公司的財產享有公司財產權,同樣也應以各自所有的財產承擔各自的債務。無論母公司在子公司中擁有多大比例的股權,也無論其是否實際控制子公司,它都只是子公司的股東,都不能直接對子公司的財產進行支配和處分,司法執行也不應強制用子公司的財產償還母公司的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子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獨立承擔債務
法律主觀:
子公司可以獨立承擔債務,分公司不能獨立承擔債務。因為子公司是獨立公司法人單位,是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母公司不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在法律上來說,如果母公司出現出資不到位或者先前有約定,母公司約定子公司對其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情況下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子公司財產可以用來償還母公司債務嗎
法律分析:子公司的財產,一般不可以用來償還母公司的債務。子公司是母公司是一種控股關系,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法人股東,二者都是法人,都有獨立的法人財產,可以以其自身的財產對外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十四條 法人可以依法設立分支機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支機構應當登記的,依照其規定。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法人承擔;也可以先以該分支機構管理的財產承擔,不足以承擔的,由法人承擔。
母公司的債務子公司要承擔嗎
法律分析: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債權債務處理
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債權債務,一般都是協商處理。
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通過有限責任原則成立的在法律上相互獨立的法人實體,它們相互不承擔法律責任。但在經濟上,它們卻又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在資金、技術、品牌、高層管理人員以及發展戰略上,母公司都控制和管理著各子公司,但一旦發生債務關系,根據法人有限責任原則,卻只能由各該子公司獨立對其債務負責,母公司不承擔責任。
我國公司法對母公司與子公司的債務責任關系問題是持二者相互獨立說,即母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上互相獨立,各為獨立的法人,各自獨立承擔其責任。也就是說,我國公司法在母子公司的債務責任關系上仍堅持有限責任原則,并沒有作出例外規定。
《公司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