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精品美女久久久久av福利 _免费成人高清_成人在线不卡_91原色影院

北京進入北京

掃二維碼關注小程序

大律云小程序

免費咨詢 專業律師

您的位置: 首頁> 法律知識>法律常識>公司分立后之前債務由誰負責(公司分立后的債務承擔)

公司分立后之前債務由誰負責(公司分立后的債務承擔)

2023.12.26 551人閱讀
導讀:分立后的企業債務如何負擔法律主觀:對 公司分立債務 的歸屬有以下兩種:(一)公司與債權人沒有特別約定公司與債權人沒有特別約定,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 承擔連帶責任,企業分立時對原企業債務承擔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或者雖然有約定但債權人不予認可的,分立后的企業應當 承擔連帶責任,企業分立后的債權債務如何處理法律主觀:債權人向分立后的企業主張債權,企業分立時對原企業的債務承擔有約定,并經債權人認可的,按照當事人的約定處理。

企業分立后的債權債務如何處理

法律主觀:

債權人向分立后的企業主張債權,企業分立時對原企業的債務承擔有約定,并經債權人認可的,按照當事人的約定處理;企業分立時對原企業債務承擔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或者雖然有約定但債權人不予認可的,分立后的企業應當 承擔連帶責任 。分立的企業在承擔連帶責任后,各分立的企業間對原企業債務承擔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根據企業分立時的資產比例分擔。 風險提示:企業分立的幾種形態: 1、原企業解散,分立出的各方分別設立為新的企業,為新設分立(也稱解散分立)即A=B+C。 2、原企業存續,而其一部分分出設立為一個或數個新的企業,為派生分立(也稱存續分立)。即A=A+C,分立前企業的 債權和債務 ,按法律規定和分立協議約定,由分立后的企業承繼。總之,原企業從本質上并沒有消滅,只是有了新的變化,也正是這種實質上的存續,為進行稅收籌劃提供了可能。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條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因合并、分立而存續的公司,其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申請變更登記;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應當申請注銷登記;因合并、分立而新設立的公司,應當申請設立登記。公司合并、分立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請登記,提交合并協議和合并、分立決議或者決定以及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關證明和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須報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公司分立,債務怎么清算?

1、公司分立前的債務按所達成的協議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

(1)分立后的企業分得的有效資產與其分擔的債務基本相當,或分立后的企業資產足以保證其履行所分擔的債務的,一般宜按分立協議的約定確定債務承擔主體。

(2)分立協議約定的事項不得對抗第三人。企業分立導致債務轉移,根據“債務轉移須經債權人同意”的基本法理,債權人應為協議的一方當事人。另外,企業分立行為一般為企業的單方行為,企業分立時關于債務承擔的協議不具有約束、對抗債權人的效力。

2、由分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

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為,企業分立是指由原來的一個企業分立成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企業分立后,如果原企業主體資格消滅,分立后成立數個新企業,各自具有法人資格。原企業債務的承擔,分立后的新企業應當以分立時各自所取得的財產的份額,按比例分擔;如果原企業主體資格不消滅,且在分立改制時采取“脫殼經營”方式的,則企業分立前的債務由原企業與分立后新設立的企業共同承擔清償責任。

企業分立后債務誰來承擔

法律主觀:

企業分立后原有的債權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除非在分立前就有約定由某一個公司的承擔。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分立需要通知公告債權人,還需要分割公司財產。

法律客觀: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 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 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條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分立后的企業債務如何負擔

法律主觀:

對 公司分立債務 的歸屬有以下兩種:(一)公司與債權人沒有特別約定公司與債權人沒有特別約定,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 承擔連帶責任 。(二)公司與債權人有債務歸屬約定在分立前債權人得知公司即將分離后,可以與公司就債務承擔達成協議,約定債務由其中一家公司償還或者其他償還方式。這種情況下債務的承擔與法律規定略有不同。《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條,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 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 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條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九條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分立后的債務承擔

對公司分立后債務的歸屬有以下兩種,第一種公司與債權人沒有特別約定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第二種公司與債權人有債務歸屬約定的,在分立前債權人得知公司即將分離后,可以與公司就債務承擔達成協議,約定債務由其中一家公司償還或者其他償還方式。公司與債權人沒有特別約定,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新設分立的債務歸屬。所謂新設分立,就是將原公司法律主體資格取消而新設兩個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即原公司不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新生的兩個公司。派生分立的債務歸屬。派生分立是指原公司法律主體仍存在,但將其部分業務劃出去另設。公司與債權人有債務歸屬約定在分立前債權人得知公司即將分離后,可以與公司約定債務由其中一家公司償還或者其他償還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公司欠錢需要找誰償還

公司欠錢就會直接找公司來進行償還。公司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后,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只要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全部繳足,則不需要對公司的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公司分立的債務承擔是怎樣的

法律主觀:

公司對分立后的債務承擔方式:原則上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公司分立應當通知并公告債權人,其權利和義務由分立后的公司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

法律客觀: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公司分立后之前的債務如何承擔

法律分析: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債權人可以既可以向分立后任意一家公司索要全部債務,也可以分別向分立后的公司索要債務。此外,債權人也可以在公司分立前就公司分立后的債務清償達成書面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派生公司分立后的債務承擔

法律主觀:

公司分立后的債務承擔方式為:1、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2、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的,協議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條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公司分立后債務承擔

我們古話常說天下分久必合和久比分。其實在現在,一個公司也是如此。現代的一個公司的成立,多半是由幾個人合計出資成立,當意見不統一時,公司將面臨分化,各立山頭。當然,公司有分立,就會有合并。那么,公司分立、合并時債務怎么承擔?下面,我整理了一些資料,希望有所幫助!

一、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公司分立后債務承擔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由此可知,對公司分立債務的歸屬有以下兩種:

(一)公司與債權人沒有特別約定

公司與債權人沒有特別約定,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1、新設分立的債務歸屬。所謂新設分立,就是將原公司法律主體資格取消而新設兩個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即原公司不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新生的兩個公司。比如a公司分立成b公司與c公司,那么債務就由b公司與c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2、派生分立的債務歸屬。派生分立是指原公司法律主體仍存在,但將其部分業務劃出去另設一個新公司。就是說,原公司仍存在,只是規模減小增加一家新公司。比如a公司分立成a公司與b公司,那么a公司的原有債務由分立后的a公司與b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二)公司與債權人有債務歸屬約定

在分立前債權人得知公司即將分離后,可以與公司就債務承擔達成協議,約定債務由其中一家公司償還或者其他償還方式。這種情況下債務的承擔與法律規定略有不同。

二、公司合并債務的承擔

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條:“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作了進一步的細化。具體規定,企業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業的債務應當由兼并方承擔。企業進行吸收合并時,參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公告通知了債權人。企業吸收合并后,債券人就被兼并企業原資產管理人(出資人)隱瞞或者遺漏的企業債務起訴兼并方的,如債權人在公告期內申報過該筆債權,兼并方在承擔民事責任后,可再行向被兼并企業原資產管理人(出資人)追償。如債權人在公告期內未申報過該筆債權,則兼并方不承擔民事責任。人民法院可告知債權人另行起訴被兼并企業原資產管理人(出資人)。企業新設合并后,被兼并企業的債務由新設合并后的企業法人承擔。企業吸收合并或新設合并后,被兼并企業應當辦理而未辦理工商注銷登記,債券人起訴被兼并企業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企業兼并后的具體情況,告知債權人追加責任主體,并判令責任主體承擔民事責任。一收購方式實現對企業控股的,被控股企業的債務,仍由其自行承擔。但因控股企業抽逃資金、逃避債務,致被控股企業無力償還債務的,被控股企業的債務則由控股企業承擔。

綜上所述,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并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同時如果是一個大公司分成小公司也是要有相關債務的承擔的。

展開原文 ↓

律師是否解決您的需求?想要更專業的答案。

更專業
更便捷
更資深

更多 #法律常識 相關法律知識

律師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