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房屋構成什么罪呢(強拆房屋投訴電話)
拆遷公司強拆構成犯罪嗎
拆遷公司強拆構成犯罪嗎:答案是可能構成。拆遷公司強拆構成犯罪嗎:答案是可能構成。拆遷公司強拆可能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強拆應當程序合法,在區、縣房地局作出裁決并向人民法院申請審批后方可實施強拆。房屋被強拆后,返還財產和恢復原狀都因房屋滅失而成為不可能,拆遷公司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賠償經濟損失。拆遷公司強拆可能構成犯罪,涉嫌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損壞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行為,是刑法中侵犯財產罪的一種。毀壞的財物價值在5000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毀壞的財物價值在50000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引用法規:《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拆他人房屋會受什么法律責任
非法強拆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一、刑事責任
1、造成被拆遷人受傷的,根據《刑法》234條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視情節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直至死刑。
2、造成被拆遷人財物損毀的,根據《刑法》第275條的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能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將受到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
3、私闖民宅。《刑法》第245條還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4、采用侮辱、誹謗的手段對被拆遷人的進行人身攻擊的,根據《刑法》第246條的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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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事責任
開發商、拆遷人未經正當法律程序拆除被拆遷人的房屋,侵害了被拆遷人的民事權利,拆遷人應承擔民事侵權責任。根據《民法典》等相關法律的規定,被拆遷人應當就人身、房屋等財產的損害賠償承擔舉證責任,如果成立,拆遷人則須承擔恢復原狀或折價賠償的責任,其他財產損失以及可能發生的精神損害也應予以賠償。
1、拆遷人采取停水、停氣等手段干擾居民正常生活,達到趕走被拆遷人的目的的,根據《民法典》條的規定,損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
2、在拆遷人毀損被拆遷人的財產,或造成被拆遷人身體的傷害的,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損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的財產,應當返還財產或折價賠償;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并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3、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的還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的規定,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外,可以根據受害人一方的請求判令其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三、行政責任
拆遷人非法拆遷的,根據《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的規定,由所在市、縣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責令拆遷人停止拆遷,并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政處罰的種類有:(一)警告;(二)罰款;(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四)責令停產停業;(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1、對于沒有任何法律依據而進行野蠻拆遷的拆遷人,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于控制城鎮房屋拆遷規模嚴格拆遷管理的通知》規定:“對野蠻拆遷,嚴重侵犯居民利益的行為,要堅決制止,情節嚴重的,要取消其相應資格,依法嚴肅處理。”因此,擅自強制拆遷有被吊銷拆遷資質、停止拆遷、影響土地使用權行使的風險。
2、如果拆遷人自己或糾集社會閑散人員,以吵鬧、辱罵等方式干擾居民正常生活以達到趕走被拆遷人的目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拆遷人通過寫恐嚇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脅、干擾被拆遷人正常生活的;強制進入被拆遷人住宅搬走其財產,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毆打被拆遷人造成輕微傷害的;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拆遷人可能會被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上述三種責任并非只能適用其一,或有先后之分,而是相互之間是交叉或互補的關系,當出現法律所禁止的行為時,是可以相互并用的,甚至是刑事責任、民事責任,行政責任三者合用。
事實上,我國法律對拆遷程序有著明確的規定,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的相關規定,拆遷應履行下列程序:
首先由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協商;協商不成,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組織調解;調解不成,則由管理部門作出裁決。在裁決限定的搬遷期限過后,被拆遷人仍未自動搬遷的,由拆遷人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出強制執行的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對于符合條件的申請,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組織聽證,經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后,向政府提出行政強制拆遷申請。
政府部門對申請審查核實后作出準予行政強制拆遷的決定,并責成相關行政執法部門負責實施。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收到決定后,應當提前15日通知被拆遷人,動員被拆遷人自行搬遷。強制拆遷時,應當組織作好證據保全工作。執行機關要將拆遷過程記入筆錄,由各方簽名或蓋章。如此,合法的拆遷程序才算完結。
誠然,“法定強制拆遷程序復雜、耗時較長”等客觀因素,但拆遷糾紛涉及面大,牽扯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全社會的關注焦點,因此房地產開發企業一定要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拆遷和解決糾紛,最大限度減少不必要成本和風險;也希望更多的業主能拿起法律武器,通過正當的手段和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強拆房屋違反什么法律
法律分析:強拆房屋違反了《憲法》第十三條、《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條中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十三條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三十一條
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強拆房屋違反什么法律
強拆房屋是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的。
【法律分析】
在拆遷過程中,拆遷人和被拆遷人雙方是屬于獨立的民事主體,他們在法律上的地位也是同等的。因此拆遷人和被拆遷人在協議的訂立方面也是屬于同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的合同訂立過程,并不存在拆遷方優于被拆遷方的說法。關于強制拆遷的問題,我國關于司法程序合法的法律規定中表明,強制執行的單位是有權利對申請強制執行的文書和程序是否正當進行審查的,而同樣被拆遷人也有權利要求查看強制執行的文書是否合法。違反法律規定強制性拆除公民個人所擁有的房屋,是需要受到一定的處罰的,當然了,具體的處罰的力度應當是根據所造成的后果嚴重程度來進行不同的判斷的,有一些情節比較輕微是需要給予警告,還有一些相對來說比較嚴重的情況之下,是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房子被拆了賠償標準有需要根據房屋具體的用途對該房屋的所有者進行補償,分為商業用房補償標準和住宅補償標準。如果住宅房屋是進行商用的,則需要根據該房屋是否在持續經營或者有無營業制造進行判斷是否以商業用地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三十一條 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拆別人的房子犯什么罪
法律分析:如果個人非法強拆別人房屋,那么依法構成犯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如果強拆方屬于政府行為,那么當事人認為這種強拆行為違反,可選擇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款所稱行政行為,包括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