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離婚,婚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婚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如果離婚婚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如果離婚,婚房不一定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婚房是夫妻用共同財產購買的,則該房屬于夫妻共同房產,離婚時,夫妻可以通過協議的方式對其進行分割,分割不成的,由法院判決;如果該房是一方父母出資,指定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后被用作婚房的,則該房實質上仍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離婚婚房是不是共同財產
法律分析:婚房是不是共同財產,需要看婚房購買性質。
1、房子婚前個人出資購買,沒有特別約定的,則屬于個人財產;
2、婚前個人首付,婚后共同還貸,房貸部分屬于共同財產;
3、婚后一方父母購買,沒有特別說明屬于誰的情況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4、婚后共同財產買房,則屬于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簽訂購房合同時已婚,辦理房產證時離婚,請問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已婚的情況下,購買的房產應該是夫妻共同財產。
然而,如果辦理房產證時已經離婚,那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規定,離婚后不再構成夫妻共同財產,房產所有權歸屬于登記證明上的唯一產權人或者多數共有人。因此,如果在離婚后才辦理房產證,則房產所有權歸登記證明上的唯一產權人或多數共有人所有,不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結婚的婚房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主觀:
夫妻雙方離婚時,結婚的房產是婚后共同購買的,算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領取結婚證之前一方取得財產,又登記在這一方名下,屬于登記人婚前個人財產,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離婚后房子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后房子 是可以屬于 夫妻共同財產 的。但如果是一方婚前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或婚后繼承或者受贈,且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不得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離婚后房子還可以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么
法律分析:離婚后房子不可以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法律規定,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夫妻離婚后,雙方就解除了婚姻關系,不再享有財產共有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