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誹謗他人怎么處理如何進行維權
微信誹謗我,該怎么處理
法律主觀:
在微信上被人惡意造謠誹謗的,如果知道是誰的,那么可以要求對方停止造謠誣陷行為,并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如果對方拒不停止的,可以報警處理,該行為已經涉嫌違法犯罪。
法律客觀: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假如你發現有人在微信上傳播惡意造謠、誹謗或中傷你的信息,你應該怎么做
可以報警起訴。
根據《民法通則意見》第140條規定了侵害名譽權行為的基本構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對侵害名譽權責任如何認定作出了進一步解釋。
是否構成侵害名譽權的責任,應當根據受害人確有名譽被損害的事實、行為人行為違法、違法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有因果關系、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來認定。
根據《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因撰寫、發表批評文章的。
撰寫、發表文學作品,不是以生活中特定的人為描寫對象,僅是作品的情節與生活中某人的情況相似,不認定為名譽侵權。
描寫真人真事的文學作品,對特定人進行侮辱、誹謗或披露隱私損害名譽的;或者雖未寫明真實姓名和住址,但事實是以特定人為描寫對象,文中有上述情形的,應認定為名譽侵權。
編輯出版單位在作品已被認定名譽侵權,或被告知明顯屬于名譽侵權后,應刊登聲明消除影響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拒不刊登聲明,不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或繼續刊登、出版侵權作品的,應認定為侵權。
文章反映的問題基本真實,沒有侮辱他人人格內容的,不應認定為名譽侵權;文章反映的問題雖基本屬實,但有侮辱他人人格內容的,應認定為名譽侵權;文章的基本內容失實,使他人名譽受損的,應認定為名譽侵權。
新聞機構根據國家機關依職權制作的公開的文書和實施的公開職權行為所作的報道,其報道客觀準確,不應認定名譽侵權。其報道失實,或者前述文書和職權行為已公開糾正而拒絕更正報道,致使他人名譽受損的,應認定為名譽侵權。
新聞機構因提供新聞材料引起的名譽權糾紛,認定是否構成侵權應區分兩種情況:主動提供新聞材料,致他人名譽受損的,應認定為名譽侵權。
因被動采訪而提供新聞材料,且未經提供者同意公開,新聞機構擅自發表,致他人名譽受損的,對提供者一般不認定名譽侵權;雖系被動提供新聞材料,但發表時得到提供者同意或者默許,致他人名譽受損的,應認定為名譽侵權。
前述構成名譽侵權的,新聞機構應承擔責任。
新聞機構對生產者、經營者、銷售者的產品和服務質量進行批評、評論,內容基本屬實,沒有侮辱內容的,不應認定為名譽侵權。但主要內容失實,損害他人名譽的,應認定為名譽侵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根據《刑法》第131條明確規定:"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機關非法侵犯.違法侵犯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予以刑事處分."
根據《民法通則》第100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所謂"以營利為目的",是指使用他人的肖像來達到自己一定的經濟目的。如未經本人同意,將其照片陳列在照相館的櫥窗內,或用來作廣告、商標等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仲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39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未經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廣告、商標、裝飾櫥窗等,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
根據《民法通則》第101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以書面、口頭等形式宣揚他人隱私,或者捏造事實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微信被他人惡意辱罵應該怎么辦?
在微信罵人,可以報警處理,屬于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一般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報復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法律依據:根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國際聯網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不得侵犯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