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把包裹放物業,丟失了是誰的責任
快遞放物業處丟失是誰的責任
法律分析::收件人已經同意由小區物業簽收快遞,快遞公司沒有責任。物業公司在業主同意的情況下代收包裹,包裹出現問題,業主自己也要負一定的責任。未經收件人同意,快遞員擅自將快遞交給小區物業簽收,由此出現快遞遺失的問題,快遞公司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二條 規定保管人應當妥善保管保管物。當事人可以約定保管場所或者方法。除緊急情況或者為維護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變保管場所或者方法。
快遞放物業后丟失責任該由誰承擔
根據《合同法》“保管是無償的,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規定,如果包裹丟失了,由于通常情況下,小區物業與單位門衛都是無償管理,則只要其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哪怕有疏忽大意,都無須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條,保管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保管是無償的,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物業代收快遞案例 快遞放物業丟了怎么辦
法律分析:1、快遞公司責任:未經收件人同意,快遞員擅自將快遞交給小區物業、門衛簽收,由此出現快遞遺失的問題,快遞公司應當承擔全部責任。2、業主責任:收件人已經同意由小區物業、門衛簽收快遞,快遞公司沒有責任。物業公司在業主同意的情況下代收包裹,包裹出現問題,業主自己也要負一定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條,有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過錯造成委托人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無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委托人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受托人超越權限造成委托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快遞沒有簽收丟了誰的責任
快遞丟了誰是責任人,怎樣尋求法律救濟
由于快遞公司原因導致的,快遞公司要擔責。
根據《民法典》規定,快遞公司在接到快遞單后,便承擔著將快遞物品安全送達收件人手中的義務,如果因快遞公司工作人員隨便放置快遞物品而丟失,應由快遞公司承擔相應責任。
收件人同意快遞員將包裹放在小區物業管理處或單位門衛室,如物業管理人員與單位門衛沒有簽收包裹,則物業與業主、單位與職工之間沒有形成保管合同關系。
根據民法典“保管是無償的,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規定,如果包裹丟失了,由于通常情況下,小區物業與單位門衛都是無償管理,則只要其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哪怕有疏忽大意,都無須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快遞包裹丟失不宜按照現在實踐中普遍采用的郵政法的“三倍資費損失”進行賠償,而應根據貨物的實際損失要求賠償。
根據交通運輸部2013年3月1日施行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四百七十五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遞快件(郵件),應當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郵件)外包裝完好的,由收件人簽字確認。投遞的快件(郵件)注明為易碎品及外包裝出現明顯破損的,企業應當告知收件人先驗收內件再簽收。企業與寄件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對于網絡購物、代收貨款以及與用戶有特殊約定的其他快件(郵件),企業應當與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確投遞驗收的權利義務,并提供符合約定的驗收服務,驗收無異議后,由收件人簽字確認。因此,如果快遞公司不能提交證據證明快遞包裹的丟失是因收件人過錯造成的,就應該對快遞包裹的丟失承擔賠償責任。
至于將快遞包裹放置在小區物業管理處和單位門衛室的情形,律師,收件人自己同意快遞員將包裹放置在小區物業管理處或單位門衛室,如果物業管理人員與單位門衛并沒有簽收包裹,則物業與業主、單位與職工之間沒有形成保管合同關系。對于一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來說,收件人應當預料到包裹丟失的風險,自己應對此擔責。
如果未經收件人同意,快遞員擅自將快遞交給小區物業簽收,由此出現快遞遺失的問題,快遞公司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律師還表示,如果快遞人員打電話告知收件人將包裹放置在物業或單位門衛處,而收件人明確對快遞員、物業管理人員、單位門衛表示不同意代收,但物業與單位門衛卻接收了,如果快遞丟失,收件人既可以向快遞公司,也可以向物業或單位門衛追償損失。
怎樣尋求法律救濟
當事人之間通過協商達成賠償意見當然最好,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根據《郵政法》、《民法典》、《快遞市場管理辦法》要求賠償。
根據《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四百七十八條規定,在快遞服務過程中,快件(郵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和內件不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企業與用戶之間未對賠償事項進行約定的,對于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應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對于未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按照《郵政法》、《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郵政企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給據郵件損失,或者未履行規定義務的,無權援用上述規定限制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