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沒到期被辭退該怎么處理(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怎么賠償)
勞動合同未到期被辭退單位怎么賠償
一、合同沒有到期公司辭退怎么賠償
1、合同沒有到期公司辭退賠償一般是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待遇的標準來進行支付,6個月以上的支付一個月工資待遇,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五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雙方的義務】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二、勞動合同未到期被公司辭退怎么辦
勞動合同未到期被公司辭退可以如下操作:
1、協商解決;
2、申請調解、仲裁;
3、提起訴訟。
勞動合同沒到期辭退員工該怎么賠
法律主觀:
勞動合同沒到期被辭退,屬于過失性辭退,用人單位不需要賠償;屬于非過失性辭退,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屬于違法辭退,用人單位應當按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法律客觀: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未到期被公司辭退怎么處理
法律主觀: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未到期時被公司辭退,如果是因為勞動者的過失行為被辭退的,公司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但要及時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如果被無過錯性辭退的,則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簽完沒到期被辭退
勞動合同沒到期被辭退怎么處理
根據我國立法可知,在合同還沒到期的情況下,如果員工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所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有權提前解除合同,而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這幾種合法的辭退情形主要包括: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另外,第四十六條中規定的幾種情形,只要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也可以辭退員工。
當然,如果面臨公司經濟性裁員的情況,合同沒到期遭到辭退也就難以避免的,不過即便如此,勞動者也仍舊有權獲得一定的經濟性補償。
如果不存在以上列舉的情形,用人單位在沒有任何理由情況下辭退職工,則屬非法辭退:
1.如果是無故辭退,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的,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于《勞動合同法》八十七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二倍的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工資;
2.如果員工符合《勞動合同法》四十六條規定的,則可以按照第四十七條的賠償標準,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齡補償。
當然,在合同尚未到期遭到辭退時,勞動者在與單位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可以選擇到相關勞動部門投訴,或者直接申請仲裁。
合同到期,合法的辭退員工只要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如合同沒到期,非法辭退,那么勞動者應獲得相應的補償金。如還有其他疑問,歡迎在線咨詢專業律師。
辭工未到期被辭退了怎么辦
法律主觀:
合同沒到期被辭退如果屬于法律規定補償情形的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進行賠償。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支付賠償金。
法律客觀:
用人單位在合同還沒到期時,辭退員工可以存在很多情況,無論合法與否,我國的立法也對其作出了詳細的規定。一、合同沒到期,合法辭退根據我國立法可知,在合同還沒到期的情況下,如果員工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所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有權提前解除合同,而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這幾種合法的辭退情形主要包括:“(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另外,第四十六條中規定的幾種情形,只要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也可以辭退員工。當然,如果面臨公司經濟性裁員的情況,合同沒到期遭到辭退也就難以避免的,不過即便如此,勞動者也仍舊有權獲得一定的經濟性補償。二、合同沒到期,非法辭退如果不存在以上列舉的情形,用人單位在沒有任何理由情況下辭退職工,則屬非法辭退:1.如果是無故辭退,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的,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于《勞動合同法》八十七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二倍的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工資;2.如果員工符合《勞動合同法》四十六條規定的,則可以按照第四十七條的賠償標準,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齡補償。當然,在合同尚未到期遭到辭退時,勞動者在與單位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可以選擇到相關勞動部門投訴,或者直接申請仲裁。
勞動合同沒到期被辭退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沒到期被辭退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進行賠償,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沒到期被辭退該如何處理
勞動合同沒到期員工就被辭退,如果是被無過錯性辭退的,可要求單位向其支付補償金;被違法辭退的,可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由單位按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來支付賠償金;如果是過錯性辭退,則沒有上述待遇,需要按規定去辦理解約手續。
勞務工合同沒到期被開除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正式勞動合同后,尚處于勞動期限內被用人單位非法開除,用人單位需要支付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形式確定賠償金數額標準,也可以通過勞動仲裁或者法律訴訟判決處理。
一、勞動合同沒到期被開除該怎么處理?
1、經勞動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勞動者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補償金。
2、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除名、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發生的勞動爭議,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因此,勞動合同雖由企業人事保管,勞動者大可不必太擔心。
3、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如協商不成,可申請仲裁
二、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合法的辭退情形主要包括: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當然,如果面臨公司經濟性裁員的情況,合同沒到期遭到辭退也就難以避免的,不過即便如此,勞動者也仍舊有權獲得一定的經濟性補償。
合同到期,合法的辭退員工只要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如合同沒到期,非法辭退,那么勞動者應獲得相應的補償金。
綜上所述,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尚未到期,就被用人單位開除的情形有很多種,如果是由于勞動者違反法律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等,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否則需要支付一定的經濟賠償金作為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