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店老板欠錢不還會怎么樣(藥店老板必須是執業藥師嗎)



藥店老板欠錢不還會怎么樣(藥店老板必須是執業藥師嗎)
藥店老板欠錢不還會怎么樣(藥店老板必須是執業藥師嗎)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有3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3、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要求支付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簡單來說,這是不同的法律關系,你不可以去堵門阻止營業。逐一來說:
第一、藥店老板借你錢,這時你們之間就成立了借貸合同關系,根據合同的相對性,約束的對象只是你和對方兩人。現因為對方不還錢被訴至法院,那么進而形成了訴訟法律關系。
第二、如果被堵門的藥店所有權為該藥店老板(以工商登記為準),你完全可以通過訴訟保全的方式爭取你的利益。而且如果該藥店老板有車輛、存款、房產等財產的同樣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以保障你將來勝訴后執行對方的相關財產。
第三、無論你是否對藥店采取保全措施,在訴訟期間你如果堵門阻撓藥店營業,對方完全可以制止你,強制你離開,甚至可以報警,讓警察來處理,且如果情節嚴重的話你還有可能受到治安處罰,如警告、罰款、拘留等。因為堵門行為與借款以及訴訟行為不具有關聯性。去堵門則形成了一個新的法律關系,即侵權,由于你的行為侵犯了他人的正常經營權,對方當然有權制止你。
綜上,法律已經規定了訴訟保全等措施來保障你的權利,在訴訟期間如果采取堵門等方式侵犯他人的權益,法律是不會保護你的,且還有可能受到其他不必要的損失,所以,維權要依法、合理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