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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結婚證彩禮一般要返還多少

2023.12.28 140人閱讀
導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結婚但是沒有結婚證,說明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那么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人民法院如果查明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當事人請求全額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法院應予支持。

未辦結婚證彩禮返還的法律規定

沒有結婚證的彩禮錢要全額退還。結婚但是沒有結婚證,說明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那么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人民法院如果查明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當事人請求全額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法院應予支持。

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婚約解除,返還彩禮的數額可根據其過錯程度、雙方的經濟狀況等因素,酌情減少,減少的數額一般確定為彩禮總額的10%至50%之間。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兩年以下,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內三個月以上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50%;共同生活不滿三個月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70%。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同居關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間女方懷孕或者流產的,可在前款的基礎上再減少5%至20%。

確定生活困難,采納客觀標準,如果給付人生活水平達不到當地平均生活水平,則應認定為生活困難,此外,應不再將生活困難的原因限定為給付聘金所致。也就是說,如果給付人出現生活困難,即便不是彩禮支付導致,離婚時仍然可以要求返還,并不把生活困難的原因只限定在彩禮給付。江蘇高院在生活困難認定這個問題上,也認為這個“困難”應屬絕對困難,即以因彩禮的給付導致給付人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為前提。即彩禮的給付,使得給付人的生活與給付之前發生巨大的變化,相對于原來的生活條件而言,生活變得困難的,即使結婚后又離婚的,也應當返還彩禮。

總之,這個生活困不困難不能跟自己比,而應該跟當地基本生活水平相比。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沒有領結婚證彩禮要退還嗎?

沒有領結婚證彩禮不一定要退還,只能說此種情形滿足彩禮被退還的條件,若是滿足條件,但是男方并沒有提出退還請求,那么對于之前收取了彩禮的女方來說,當然可以選擇退、或者是不退彩禮。

一、沒有領結婚證彩禮要退還嗎?

1、沒有領結婚證彩禮不一定要退還,若是男方未提出材料退還請求,女方澤可以不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領證沒有同居可能需要將彩禮全部退還給男方、也有可能僅需要退還50%、70%等比例的彩禮,具體的退還比例可以由那女雙方協商,對于無法協商一致的情形,則可以由任意一方當事人向法院起訴。

3、通常情形下,未領證未同居,則彩禮100%退還。

未領證已同居,同居時間長短與返還比例沒有關系。彩禮返還一般50%或60%。

二、怎么判斷是否屬于彩禮

1、訂立婚約為前提條件和基礎。婚約一般認為是男女雙方以將來結婚為目的所作的事先約定,俗稱定婚。定婚后,男方就要給付女方一定數量的金錢和其他物品,這就是通常所指的彩禮。

2、需基于當地的風俗習慣。雙方訂立婚約的過程中或者訂立婚約之后,給付財物的行為要根據當地風俗習慣。關于給付金錢的數額以及其他物品,一般都需要由中間人(俗稱媒人)從中按習慣商定,有時還要通過中間人交付。這種情況下,給付財物既不是給付人主動贈與,又不是接受人的索取。雙方當事人及其家庭成員都清楚該財物就是為訂立婚約而給付的彩禮。如果當地并沒有給付彩禮的風俗習慣,那么雙方之間發生財物給付行為也就不是彩禮。如果彩禮的數額明顯超出當地風俗習慣,而且明顯超出給付方的支付能力,就應當認定為借婚姻索要財物行為,其實質就不再屬于彩禮性質。

3、所給付財物的價值按照當地生活水平屬于數額較大。雙方訂立婚約后,根據當地風俗習慣需要給付另一方一定數量的財物,其數額或價值就必須符合當地的標準,該標準雖然沒有固定的規范,但是,最起碼要符合彩禮所具有的擔保性質,要符合同時期同一地區大致相近的數額。

男方支付了彩禮,但是男女雙方并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情形在現實生活之中也是存在的,根據現行法的規定,由于此時男女雙方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婚姻關系,故此男方可以向女方提出彩禮的返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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