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精品美女久久久久av福利 _免费成人高清_成人在线不卡_91原色影院

北京進入北京

掃二維碼關注小程序

大律云小程序

免費咨詢 專業律師

您的位置: 首頁> 法律知識>法律常識>公訴中法定不起訴條件有什么(法定不起訴的條件)

公訴中法定不起訴條件有什么(法定不起訴的條件)

2024.01.04 342人閱讀
導讀:法定不起訴有以下六種情形:(1)犯罪嫌疑人實施的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3)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規定免予刑事責任的,法律客觀:《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公訴中法定不起訴條件有什么

公訴是指檢察機關對偵查機關(調查機關)偵查終結(調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依法定職權進行審查,決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出庭支持公訴、對刑事判決進行審查,或依法決定不起訴的訴訟活動。法定不起訴有以下六種情形:

(1)犯罪嫌疑人實施的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規定免予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法定不起訴又稱絕對不起訴,指《刑事訴訟法》第177條第1款和第1715條第4款規定的不起訴。

不予起訴條件有哪些

第一,法定不起訴。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其適用條件為:⑴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⑵犯罪已過追訴期限;⑶特赦免刑罰;⑷依照刑法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銷告訴的;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⑹其他法律規定免除刑事責任的。二是酌定不起訴。《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對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三是懷疑不起訴。《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對于二次補充偵查案件,人民檢察院仍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第四,附條件不起訴。《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二條未成年人涉嫌刑法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規定的犯罪,可以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起訴條件,但有悔過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第一百七十五條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公訴中法定不起訴條件有什么

法律主觀:

區別于酌定不起訴是擁有訴權而予以舍棄,法定不起訴是起訴機關對案件沒有訴權或者喪失訴權,因此而不提起 公訴 。凡符合絕對不起訴條件的案件,檢察機關都應作出不起訴決定,而無自由裁量的余地。我國法律規定與其他國家關于法定不起訴的條件較為一致。包括:1.實施的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4.依照 刑法 規定,屬于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5.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法令規定免予刑事處罰的。

法律客觀: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七條

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應當同時對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對被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處分或者需要沒收其違法所得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有關主管機關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檢察院免于起訴的條件都有哪些

檢察院免于起訴的條件主要分為了三大類,包括:1、酌定不起訴。2、法定不起訴,是起訴機關對案件沒有訴權或者喪失訴權,因此而不提起公訴。3、存疑不起訴,檢察機關確認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沒有勝訴可能時,作出不起訴決定。

檢察院免于起訴的條件都有哪些

(一)酌定不起訴。

檢察官應用起訴便宜主義而決定不起訴在法理上稱為酌定不起訴或相對不起訴。從公訴的角度看,相對不起訴是檢察機關在擁有訴權的情況下對案件進行權衡后認為舍棄訴權更為適宜時作出的不起訴決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42條規定:對于犯罪情形輕微,不需要判決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根據這一規定,酌定不起訴的適用條件有兩層含義:一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行為觸犯了我國的刑法規定,已經構成犯罪;二是該犯罪行為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可以免除刑罰。這里實際包含了兩種情形:一種是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情形;另一種是犯罪情節輕微,既屬于不需要判處刑罰的條件,同時也屬于免除刑罰條件的下述幾種情況:

1、嫌疑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我國刑法規定應當負刑事責任,但在外國已經受過刑事處罰的;

2、嫌疑人又聾又啞,或者是盲人犯罪的;

3、嫌疑人因防衛過當或者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并造成不應有危害而犯罪的;

4、為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

5、在犯罪過程中自動中止或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的或者輔助作用的人員;

7、被脅迫、被誘騙參加犯罪的脅從人員;

8、嫌疑人自首或在自首后有立功表現的,等等。

酌定不起訴在司法實踐中應用時,還要根據犯罪嫌疑人的年齡、動機和目的、手段、危害后果、認罪態度、一貫表現、社會和被害人的反映等因素綜合考慮,在確認沒有追訴必要時,才能適用不起訴決定,不能隨意擴大不起訴范圍,以防止執法不嚴的情況發生。

(二)法定不起訴。

區別于酌定不起訴是擁有訴權而予以舍棄,法定不起訴是起訴機關對案件沒有訴權或者喪失訴權,因此而不提起公訴。凡符合絕對不起訴條件的案件,檢察機關都應作出不起訴決定,而無自由裁量的余地。我國法律規定與其他國家關于法定不起訴的條件較為一致。包括:

1、實施的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4、依照刑法規定,屬于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5、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法令規定免予刑事處罰的。

(三)存疑不起訴。

除以上情況外,還有一種法律規定不起訴的情況,有的學者稱為存疑不起訴。即檢察機關確認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沒有勝訴可能時,作出不起訴決定。在這類案件中,認定嫌疑人構成犯罪有一定根據,但證據不充分,不能在法律上證實犯罪。將這類案件起訴到法院,難以達到公訴的目的。根據無罪推定的精神,對這類案件應當不起訴。但可能時,在作出不起訴決定之前應當進行補充偵查。只有確認在法定期限內無證實可能,才能決定不起訴。

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依法移送的刑事案件,需要按照《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中的規定來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那么才會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否則的話可能會不起訴,也有可能會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而免于起訴其實就是指不起訴,法律中規定有三類情況的,可以免于起訴。

不予起訴條件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在我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我國法律規定應當負刑事責任,但在外國已經受過刑事處罰的;犯罪嫌疑人又聾又啞,或者是盲人的;犯罪嫌疑人因防衛過當或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并造成不應有危害而犯罪的;為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在犯罪過程中自動終止或自動有效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的;被脅迫誘騙參加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自首后立功的;犯罪輕微又自首的或犯罪較重而有立功表現的。

一、不起訴決定的法定條件有哪些?

1、法定不起訴

法定不起訴又稱絕對不起訴,是指在法律規定的某些情況下人民檢察院只能作出不起訴的決定,而不享有自由決定是否提起公訴的裁量權。法定不起訴的情形就是《刑事訴訟法》第15條規定的6種情形。

該種不起訴決定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288條的規定,由檢察長決定。

2、酌定不起訴

酌定不起訴是指人民檢察院通過行使自由裁量權對那些其認為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作出的不起訴決定。人民檢察院只能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可免除刑罰的犯罪嫌疑人適用酌定不起訴。依照刑法規定免除刑法的情形主要是指:

(1)在外國已經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又聾又啞,或者是盲人犯罪的;

(3)正當防衛或者緊急避險過當;

(4)為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

(5)在犯罪過程中自動中止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

(7)被脅迫或者被誘騙參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者在自首后有立功表現的。

特別強調對未成年人

3、證據不足不起訴

證據不足不起訴是指在案件經過補充偵查之后,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情況下所作出的不起訴決定。證據不足不起訴的決定只能在經過補充偵查之后才能作出,但補充偵查的次數不是必需兩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確定犯罪嫌疑人構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屬于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

(1)據以定罪的證據存在疑問,無法查證屬實的;

(2)犯罪構成要件事實缺乏必要的證據予以證明的;

(3)據以定罪的證據之間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據證據得出的結論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二、如何爭取不起訴決定?

爭取不起訴決定需要向檢察院提交不起訴決定申請書,檢察院會根據案情來進行決定。不同的案件爭取不起訴決定的思路都是不同的,這里還是建議但是人找專業的刑事辯護律師來幫助自己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五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展開原文 ↓

律師是否解決您的需求?想要更專業的答案。

更專業
更便捷
更資深

更多 #法律常識 相關法律知識

律師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