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賣飛機票會怎么處罰(倒賣飛機票怎么做)
倒賣飛機票為什么不構成犯罪
是屬于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根據查詢華律網顯示,倒賣飛機票是屬于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不是犯罪行為,情節嚴重,可以按非經營罪追究刑事責任,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怎么舉報嫖娼 嫖娼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賣淫嫖娼行為在我國屬于違法行為,但尚不構成犯罪,因此即使給予行為人處罰,也不會涉及到刑事方面的處罰。而現實中,要是發現有人從事賣淫嫖娼活動的話,其實也是可以進行舉報的。不過此時應該怎么舉報嫖娼呢?如果你不清楚,可以一起通過下文進行了解。
一、怎么舉報嫖娼
舉報賣淫嫖娼的方式:
1、建議向上級公安機關投訴、舉報。
2、可以求助媒體曝光。
二、嫖娼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1、處罰種類及依據
(1)行政處罰——拘留和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行政強制教育——收容教育六個月到兩年(公安機關自由裁量)。
法律依據:《賣淫嫖娼人員收容教育辦法》第七條規定“對賣淫、嫖娼人員,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注:現《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的規定處罰外,對尚不夠實行勞動教養的,可以由公安機關決定收容教育”。
同時該辦法第九條規定“收容教育期限為六個月至二年。收容教育日期自執行之日起計算”。
2、處罰的自由裁量問題
決定行政處罰(拘留和罰款)時行政執法機關沒有自由裁量權,必須適用,全國各地行政執法機關基本上都嚴格執行。
決定行政強制教育(收容教育六個月到兩年)時行政執法機關有自由裁量權,可以適用也可以不適用。從行政執法實踐看,北京基本上都適用行政強制教育,北京之外的其他地方一般都不適用行政強制教育。
3、爭取從輕處罰途徑
行政相對人被拘留后收容教育處罰決定出來之前,爭取行政執法機關不作出收容教育的決定。例如向執法機關證明行政相對人患有性病以外其他急性傳染病的、懷孕或者哺乳本人所生一周歲以內嬰兒的、 被拐騙、強迫賣淫的或者不滿十四周歲等,這些都可以不適用收容教育。
收容教育處罰決定做出以后,行政相對人可以通過積極表現提前解除收容教育。
北京行政執法實踐中,還可以通過其他方式使行政執法機關不適用收容教育,收容教育決定做出后可以提前解除收容教育。
其實此時可以直接向公安機關投訴、舉報。當然,即使進行賣淫嫖娼被抓,由于并不構成刑事犯罪,因而往往給予行為人的處罰也只是治安管理方面的。
倒賣飛機票怎樣處罰
法律分析:倒賣飛機票數額較大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七條 偽造或者倒賣偽造的車票、船票、郵票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數額較大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倒賣車票、船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私人可不可以賣飛機票 會違法嗎
私人不可以賣飛機票,私人倒賣飛機票是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中規定:
第二十四條 禁止下列擾亂民用航空營運秩序的行為:
(一)倒賣購票證件、客票和航空運輸企業的有效訂座憑證;
(二)冒用他人身份證件購票、登機;
(三)利用客票交運或者捎帶非旅客本人的行李物品;
(四)將未經安全檢查或者采取其他安全措施的物品裝入航空器。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或者有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二十四條第一項和第二項、第二十五條所列行為的,由民航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規定: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
(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
(三)偽造、變造、倒賣車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藝演出票、體育比賽入場券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憑證的;
(四)偽造、變造船舶戶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船舶戶牌,或者涂改船舶發動機號碼的。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