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的協議書有沒有法律效力(協議離婚有法律效力嗎)
離婚協議書有沒有法律效力
一、離婚協議書有沒有法律效力
1、雙方經自愿協商達成的離婚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離婚協議是即將解除婚姻關系的夫妻雙方所簽署的、關于財產分割、子女監護與探視、配偶贍養費以及子女撫養費等的書面協議。離婚協議書必須為書面形式,由夫妻雙方當事人簽字,并經法院或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認可,從拿到離婚證當天起具有法定效力。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起訴離婚的流程是什么
1、想離婚的一方寫好起訴狀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2、 符合受理條件的法院會受理立案。法院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受理;
3、受理后法院向被告送達起訴狀,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4、法院安排庭前調解;
5、調解成功不開庭審理,調解失敗法院安排開庭;
6、法院審理后作出判決。
離婚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你好,離婚協議有法律效力,但是需要內容和形式都不違反法律規定。
離婚協議自雙方離婚時生效,對雙方均有約束力,應當謹慎簽署,建議咨詢專業人士注意事項,避免婚后糾紛。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 1076 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協議離婚的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離婚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在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后,雙方當事人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完畢離婚手續后,離婚協議書就生效了。因為離婚協議書是附條件生效的協議書。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所附條件就是要協議離婚,所附期限是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當這兩種情況符合時雙方所簽訂的離婚協議才生效。當然夫妻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時不會象一般當事人在簽訂合同、協議時對所附條件、所附期限表達得那樣明確,但不管其表述如何,離婚協議應體現這一精神。所以當引起離婚訴訟時,離婚協議所附條件、所附期限顯然沒有成就,故不應發生法律效力。
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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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離婚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離婚協議書有法律效力。離婚協議的法律效力如下:
1、離婚協議經男女雙方簽名,并辦理離婚登記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2、離婚協議自簽訂以后,長期有效,沒有期限限制;
3、僅簽訂離婚協議,未實際辦理離婚登記的,該協議不生效。
離婚協議的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離婚協議的訴訟時效如下:
1、如果離婚時沒有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在任何時候都可以進行分割,沒有訴訟時效的要求;
2、協議離婚后對財產分割反悔的,訴訟時效是一年;
3、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再次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是兩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離婚協議受法律保護嗎?
離婚協議書是否受法律保護,視情況而定:
1、如果辦理了離婚登記的,則離婚協議書是受法律保護的;
2、如果尚未辦理離婚登記的,則離婚協議書是不會生效的,此時離婚協議不受法律保護。因為辦理離婚登記,解除婚姻關系是離婚協議生效的必備條件,所以未辦理離婚登記的,協議不生效。
離婚協議書需要具備以下幾點:
1、離婚協議書是夫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
2、離婚協議書中的內容不違法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3、離婚協議書中不侵害國家或者他人合法權益;
4、依據該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證。
離婚協議書只要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并且沒有法定的無效事由,就會發生法律效力。法定無效事由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等。
簽訂離婚協議時需要注意:
離婚協議要就子女財產及共同債權、債務進行明確,可以請律師幫你起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就子女撫養及財產進行分配。
離婚協議已經民政局辦理離婚后或經法院判決,有就法律效力了,對方不履行,可以起訴要求對方按協議履行。
去法院訴訟辦理離婚需要哪些程序
(一)對于離婚、小孩撫養或者財產分割等有任何一個不能達成協議的,只能通過法院調解或者判決。而對于夫妻雙方在異地離婚的,不論是否達成一致,都必須通過法院起訴辦理離婚。對于被告方是本地的,原告方只需要提供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其他證據材料。對于被告方不是本地的,除了上述材料外還需要提供被告方經常居住的證明,該證明是由被告居住地的物業或者居委會開具的居住滿一年的證明。法院在開庭前會組織調解,調解不成轉為正式的審判程序。
(二)對于第一次起訴辦理離婚法院判決不予離婚的,則需在判決生效后半年才能再次起訴離婚手續。一般法院對第二次起訴離婚的案件大多數會判決準予離婚辦理。對于法院判決(調解)離婚的,雙方當事人沒有離婚證,只有法院出具的判決(調解)書。這個和離婚證效力一樣。
(三)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四)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當然被告可以不答辯,被告需要延長答辯期的向法院申請。
被告和原告的權利可以看法院送達的告知書。
(五)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1、主要是開庭審理,離婚訴訟原告應當到場,如果開庭被告不到的,會延期開庭一次。開庭時候,雙方對提交的證據和事實進行辯論和闡述。
2、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官調解→雙方總結。
3、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成功的發調解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協議離婚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協議離婚協議書在符合條件的時候是有法律效力:
1、協議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已在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了離婚證;
2、離婚協議的內容符合法律規定,并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3、在領取離婚證以后,離婚協議生效;
4、夫妻雙方因感情破裂、基于雙方自愿的情況下簽訂的關于解除婚姻關系相關事宜的經過婚姻登記機關或者法院認可的書面協議;
5、當事人達成的以協議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調解離婚為條件的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如果雙方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按照規定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