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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養人生活費標準(被扶養人生活費標準是多少)

2024.01.03 117人閱讀
導讀: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法律客觀:人身損害賠償 司法解釋全文第二十八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標準一、被扶養人生活費標準是什么1、被扶養人生活費標準一般需要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該案件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被撫養人生活費計算標準

法律主觀:

1、在有數個 撫養 人的情況下,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自己依法應當承擔的部分。如根據《 婚姻法 》的規定,夫妻雙方都有 扶養 子女的義務,在一方受到損害時,賠償義務人只需承擔該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的二分之一。如本案中,賠償義務人對兩個孩子的 撫養費 只承擔受害人應當承擔的部分,即二分之一。 2、被撫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一般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如本案中,65歲老母親的生活費,僅計算15年。 3、腹中胎兒的撫養費:雖然在 交通事故 發生時胎兒還未出生,但是胎兒的出生具有必然性,即孩子出生并存活下來后,必然獲得接受撫養的權利,撫養費問題應當得到妥善解決。即使在 訴訟 過程中,孩子還沒有出生,為了減少當事人的訟累,這份賠償也應預留,由賠償義務人先將這筆撫養費交至法院提存,待胎兒出生并存活時由法院交給 監護人 ;如果在訴訟過程中,孩子已經出生并成活,則被告應當對孩子的撫養費進行賠償。 是根據 喪失勞動能力 的程度以及受害人所在地的城鎮上年度人均消費性的支出計算的,如果是未成年人的話,撫養費用計算到十八周歲為止。

法律客觀:

人身損害賠償 司法解釋全文第二十八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被扶養人生活費標準

一、被扶養人生活費標準是什么

1、被扶養人生活費標準一般需要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該案件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二、被扶養人范圍包括哪些

被撫養人范圍,被撫養人主要是指依法被撫養的未成年,具體包括:

1、未成年子女(包括養子女、已形成撫養關系的繼子女);

2、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未成年外孫子女;

3、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

被扶養人生活費計算方法

被扶養人生活費計算標準具體為: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

被扶養人包括那些人

被扶養人包括的人有:

1、無法定扶養義務人,或者雖有法定扶養義務人,但是扶養義務人無扶養能力的;

2、無勞動能力的;

3、無生活來源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額。

被扶養人的生活費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依照規定,被撫養人生活費按照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標準計算。被撫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周歲;被撫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具體來說,計算公式如下:

(1)不滿18周歲的人員被撫養人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18-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撫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2)18~60周歲被撫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撫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3)60~75周歲被撫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20-(實際年齡-6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撫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4)75周歲以上被撫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撫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5)被撫養人有數人時,賠償義務承擔的年賠償總額≤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

被撫養人生活費的支付

在實踐中,撫養人生活費的支付方式有兩種:一種是一次性支付;另一種是定期金支付。定期金賠償就是判決明確定期金的給付時間、方式以及每期給付標準,被撫養人存活幾年,就賠償幾年,這種做法對雙方來說比較合理但是定期金賠償對于受害人家屬來說,存在一定的風險,最主要的一點是賠償義務人是否一直有給付能力。所以,在現實生活中通常采用一次性賠償。

被扶養人生活費如何計算

被撫養人生活費計算標準具體如下:

1、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2、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

3、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

4、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

5、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如四個人每年的撫養費加起來不超過)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額。

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賠償標準如何計算

以前對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標準是生活困難補助標準或者基本生活費標準,前者每月就是幾十元,后者實際上是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也不過每月二三百元。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賠償標準如何計算?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以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賠償標準如何計算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則規定以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也體現賠償與損害的一致。同時,《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被扶養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周歲,60周歲以上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這也有別于就辦法規定的“未成年人計算至16周歲,50周歲以下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50周歲以上的按照5年計算。”

具體計算公式:

1.被扶養人生活費(未成年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18歲—年齡);

2.被扶養人生活費(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 20年;

3.被扶養人生活費(60周歲以上)=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20年—增加歲數);

4.被扶養人生活費(75周歲以上)二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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