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父母出資的房產離婚時歸誰(父母贈予夫妻雙方的房產在離婚時如何分割)
婚后父母給我買的房,離婚怎么分?
一方父母出資買房,不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規定,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購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視為父母明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比較合情合理,多數人在反饋的意見中對此表示贊同,認為這樣處理兼顧了中國國情與社會常理,有助于糾紛的解決。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雙方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更為符合實際情況。
擴展資料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
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現代社會,因為買房的壓力大,很多父母都會幫助自己的子女買房,但在實踐中,就父母買房來看,其實也存在很多不同情況,比如,雙方父母為子女買房,一方父母為子女買房。
因此不同的情況下夫妻房產分割的處理情況就會不同,那父母買的房子究竟如何判定呢?
一、《婚姻法》中關于父母出資買房如何認定?
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買房的,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相關規定,視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離婚時該房產可以認定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
如果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房產可以認定為雙方父母按照各自出資的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如果有約定的除外。
如果在父母實際出資時,沒有明確表達房產性質的情況下,可以從社會常理出發推定為對子女的贈與。
若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和出資人之間是借貸關系的,則不能使用該規定。當然,借貸關系的證明應當在訴訟前就形成,離婚訴訟中父母作出不是贈與或者與其意思相近的陳述,是不足以排除贈與的推定的。
在實踐中,對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資買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從社會常理出發,可認定為是明確向自己子女一方名的贈與,屬于一方個人財產。
二、《合同法》關于父母出資買房如何認定?
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由此可見,在我國司法實踐中,將婚后子女買房時父母的出資以認定贈與為普遍原則,認定借貸為例外。
比如說,買房的時候,子女為父母寫的借條表明出資額是借給子女的。
三、父母買的房子離婚怎么判定?
父母給給子女買房,離婚分割時應明確房產的性質。是屬于一方所有還是夫妻共有或是與父母按份共有。
如果父母出資是對夫妻一方的贈與,那么就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分割。
如果確定為夫妻共同所有,則該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可以協商分割,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如果是和父母按份共有的話,那么就只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那部分進行分割。
4、如果是對子女一方的借貸,則表明該房為一方所有,另一方無權分割。如果是雙方借貸,則子女離婚時需要對該債務共同承擔。
父母出資給子女買房,一旦婚姻出現問題就會引發房產分割糾紛,所以還是建議出資給子女買房時,除非確定是將款項贈與給子女,否則,務必要要求子女或者配偶出具借條。
房產證寫的是父母的名字,父母出的錢,離婚之后,房子該如何分?
離婚之后該如何進行財產的分割,是大多數朋友關心的事情,特別是如何對房子進行分割,更是財產分割中重中之重的事情。其實,在我國的法律中早就有規定,夫妻離婚后,首先由夫妻二人進行平等的協商,協商一致后簽署協議就可以了;如果協商不一致,需要一方提起訴訟,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分割就可以了。
如果你們想要分割這個房子,首先就要明確產權的問題。在你給出的信息中,可以看出這個房產的產權有三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產權屬于你父母,你們不能分割該房子。
你們這套房子的房產證寫了父母的名字,也是父母出的錢,從產權上來講,這房子的所有權就是你父母的。如果是你和你的配偶離婚的話,你們在離婚的時候,因為該房子不屬于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所以你們沒有分割這個房子的權利。
第二種情況:你父母贈送房子給你們,未過戶,你們不能分割該房子。
如果你的父母已經把房子贈送給你們小兩口居住,但僅僅是口頭上表達,如果你們的房子沒有辦理過戶,或者贈與合同沒有經過公證,父母是可以撤銷贈與的,房子的所有權還是屬于你父母的。此時,你們還是不能分割這個房子。
具體的依據可以參照2024年施行的《民法典》對贈與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的規定,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房地產贈與必須經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審核,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 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三種情況:你父母贈送房子給你們,已經過戶,你們可以分割該房子。
這種情況之下,一般這個房子將進行平均分配,因為房子是屬于不動產,分割的時候不是按照購買房子時的價值來算,而是需要按照當時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房子的價值,然后再進行分配。一般是一個人獲得房子的所有權,但是要補償房子價值的一半給對方。比如,房子價值100萬元,取得房子所有權的人要給另一個人補償50萬元。如果房子還涉及貸款,還要將貸款的部分減去。比如,你們這套房子在當初購買時總價是100萬元,當時支付了首付款30萬元,到銀行去貸款70萬元,按照現在的市場行情,進行評估,房子價值120萬元,但是還有60萬元的貸款沒有還。那就可以按照以下的方式進行分割:由現在120萬元的價值減去未還的貸款60萬元,得到的60萬元就是可以進行分割的部分,這樣每人能夠分30萬元。也就是說,如果一方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權,但是要支付給另外一方30萬元,同時還要單獨承擔剩余的房屋貸款。
當然,離婚案件中,財產的分割首先是夫妻二人進行平等協商,協商一致的,進行協議離婚,然后就按照協商的結果進行分割就可以了;如果達不成一致的結果,那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財產的分割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分割就行了。
父母出資買的房子離婚怎么分
法律分析: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離婚分配:1、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屬于婚前財產,離婚時歸一方,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2、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屬于共同財產,共同分割,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父母出錢買的房子離婚怎么分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還是婚后買的,還要看該類房產是否存在貸款。如婚前全款買的且登記在一方名下,就是一方個人的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若是婚前一方買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則是雙方的共同財產。若一起還貸款了,婚后共同還貸款部分及增值部分,應平分。
法律分析
一方父母出資,而房屋產權卻登記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經驗法則,除非當事人能夠提供父母出資當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出資人父母明確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贈與,一般應認定為向夫妻雙方的贈與;當然,如果婚后一方父母為子女出資購房,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該房屋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父母只是支付了房屋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款項由夫妻雙方共同支付,則出資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也就無法決定將房屋贈與自己子女并將房屋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父母部分出資時一般只能決定其出資份額贈與何方,鑒于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方自己子女名下,將父母出資部分認定為只向自己子女的贈與更加合理合法。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而且房產登記在其子女名下,若有證明證明該房產是贈與給其子女的,屬于其子女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新婚姻法下父母出錢買房,房產證上寫我和老婆兩個人的名字,離婚了房子怎么分配?
如果是婚前買且出資付全款,房產屬于男方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對方無權分割,如果是只支付首付,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如果是婚后買的,有證據表明那是父母買的,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算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割。無明確表示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算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平均分配。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擴展資料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