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買車一人貸款離婚車歸誰(婚后買車一方還貸款,離婚怎么判)
婚內貸款買的車,車主是女方,女方還款,離婚后歸誰女方需要賠償金額給男方嗎
一、婚內貸款買的車,車主是女方,女方還款,離婚后歸誰?女方需要賠償金額給男方嗎
我自己個人認為應該歸女方所有,雖然是婚內貸款買車,但完全是女方還款男方沒有貢獻一分錢,如果離婚后男方要求瓜分有點說不過去
二、婚內貸款買的車,車主是女方,女方還款,離婚后歸誰?女方需要賠償金額給男方嗎?
我國的夫妻財產制度實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則上不考慮各方對財產貢獻的大小或收入的有無及高低,離婚時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的權益的原則判決。
”協議分割,只要雙方自愿即可,堅持自愿原則,沒有固定的比例。
按均等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這也是男女平等原則的體現。
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中還應體現:1、照顧婦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則;2、有利于生產和生活的原則;3、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原則;4、尊重當事人意愿,財產約定優先于法定的原則。
三、離婚后買的車戶主是女方但還貸男男方,請問女方可以要回嗎?
不能啊!人家他在還貸款,這車子就不屬于你個人所有,想要車子可能需要給對方相應的經濟補償
四、貸款買的車,車主是女方名字,貸款沒還完的情況下,如果離婚了,車屬于女方嗎?
貸款買的車,車主是女方名字,貸款沒還完的情況下,如果離婚了,車不是全部屬于女方的。如果是婚后購買的車子,用雙方的婚后的工資共同還貸款的,是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根據法律規定夫妻共同財產是由雙方協商處理的,協商不成后,人民才會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來判決。法律分析如果是用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付的首付,并且婚后用雙方工資來還車子的貸款,車子是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是夫妻共同所有,有平等的處理權。離婚以后,通過協商,女方不想要車的話,那就過戶到男方的名下,折合多少錢,然后去掉貸款,看看雙方的出資情況是各自占比多少,然后補差價給女,現金支付女方出資的部分。但是,如果女方想要車子,就加上貸款,讓女方將男方出資的部分通過現金來補償。但是,雙方都想要車子,協商不了可以到,由來判決。過程特別復雜又費時間,能夠協調的還是通過協調解決,協調不了建議請專業律師來解決。如果車子是以男方的婚前財產付的首付,但是名字登記在女方名下,離婚婚男方是可以要求女方將車子過戶給自己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兩口子離婚后貸款車歸誰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貸款買的車屬夫妻共有財產,因此所貸的欠款也是夫妻共有債務。其償還的分工與時限是需要夫妻兩人共同商議處理的。另外,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最后歸于某方或某方實質收益大,原則上應承擔更多的還貸義務。
一、夫妻離婚時貸款車怎么處理?
1,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貸款買的車屬夫妻共有財產,因此所貸的欠款也是夫妻共有債務。男女雙方對于還貸方式應當協商處理,不是女方說要一次還清就必須要還清的。雙方應當首先確定車的歸屬問題,如果歸男方,則男方應當負擔剩余還款義務并最終取得車輛所有權。男方應當依據女方離婚時確定的財產歸還女方在婚姻存續期間所支付的相應的購車還款部分。雙方離婚時,涉及的貸款屬于一種未還清的債務。那么,這就要先確定,該債務是屬于雙方共同債務,還是一方債務。然后在確定承擔方式。
2,如果該債務,屬于雙方共同債務,那么在雙方離婚時,應該共同承擔。根據《民法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3,如果該債務,是一方不知情,或者沒有用于雙方共同的生活開支。那么該債務,因該屬于借貸方的個人債務,在雙方離婚時,因該由借貸人獨自承擔。
二、拓展資料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離婚時的貸款財產處理方式是不一而同的,要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分析。大概普遍來講,主要看是否為夫妻二人知情的貸款財產,是否是二人有主動意愿購買且貸款的財產即無一方強制性行為存在,另外雙方對其態度也會判定的重要根據。
婚后買車一人貸款離婚車歸誰
夫妻貸款買車離婚后誰負責
夫妻貸款買車離婚后是會寫離婚協議的,在離婚協議書上將財產分配清楚,車子歸屬于誰,誰就有義務去還接下來的貸款,如果車貸還不起可以把車賣了分錢,這個都是看雙方協商的。
夫妻貸款買車離婚后誰負責
夫妻貸款買車,在婚姻存續期間貸款買車,則車輛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后還處于還款的階段,欠款也是夫妻共同的債務。雙方可以對車輛進行協商,比如協商車輛歸屬男方,那么男方就需要承擔剩余車貸的還款義務。或者車輛歸屬女方,則由女方來還車貸。
夫妻貸款買車,離婚后如何處理車貸,這個主要是看車貸是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
夫妻貸款買車離婚了還用一起還嗎
根據規定,婚后無論以誰的名義貸款買車,車輛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歸誰所有一般由夫妻雙方自行協商,也可走法律途徑讓司法機關判決。司法機關判決此類案件的習慣是以誰名義貸款就把車判給誰,另一方則要支付一半的車款。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如果車輛是在婚前貸款買的,登記本寫了誰的名字就屬于誰,現在很多男生為表忠誠,貸款買車會寫女朋友的名字然后自己還貸款,這種情況就相當于將車贈送給女方,所以車是女方的。
雙方分開之后,男方基本上不會再還車貸,如果女方也不還,那么車輛就會被貸款機構走法律途徑查封拍賣,用拍賣所得抵償剩余車款。
夫妻貸款買車離婚后怎樣分
根據法律規定,汽車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同時車貸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一般來說,汽車的歸屬權屬于誰,相應的債務就歸誰。因此,夫妻在離婚以后,擁有汽車的一方要承擔還款責任,有特殊約定的除外。
對汽車的歸屬權,夫妻雙方有兩種方法來確定:
1、夫妻雙方進行友好協商,確定汽車歸屬權并在離婚協議中注明歸屬和車貸承擔者;
2、一方向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裁定汽車歸屬權和相應的債務責任。
婚后買車一人貸款離婚車歸誰
法律分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婚后買車離婚屬于誰由雙方自行協商,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車輛的歸屬。結婚后買的車,只要雙方沒有特殊約定的,則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雙方有特殊約定的,則按照約定確定車輛的歸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后貸款買的車離婚后怎么分
一、婚后貸款買的車離婚后怎么分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裁定。
二、夫妻共同貸款,買了車,但要離婚,會怎么處理
這個問題有些不明白
為什么用女方的房子貸款還要男方父母的房子抵押?
其實本案可分倆種方式來解決問題
1、進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自然車也屬共同財產,那么必然產生分割問題,那么有必要先解決車貸,也就是說雙方共同解決車貸問題,也可以先確定車分割給誰然后按車的使用時限來折價,也就是說還貸是共同的,分割也是共同的。比如車貸為10元,雙方各擔5元,而車經過使用折價值8元雙方各分割4元。也就是說任何一方要車需要獨立承擔9元車貸,當車的歸屬確定后可向銀行辦理所有權變更手續,同時變更抵押物車貸仍然可以繼續,
2。把車賣了還貸
不夠部分雙方補足。在裁決的條件下分擔車貸的比率。
出軌與否與車貸無關,卻能影響對財產分割的裁決。
三、婚后用婚前的房子貸款買的車離婚后該怎么分
按投資額度分配。你婚前是否有財產公證?婚前是個
貸款買車離婚后怎么分配
法律分析:根據法律規定,汽車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汽車貸款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一般來說,汽車的所有權屬于誰,相應的債務屬于誰。因此離婚后,除特別約定外,擁有汽車的一方應承擔還款責任。一般來說,夫妻貸款買車時,離婚后汽車的所有權和責任不難分離。雙方可以友好協商,也可以訴訟法庭,汽車的所有權和相應的責任由法院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婚后買車一人貸款離婚車歸誰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夫妻二人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車輛,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的時候,車輛的歸屬首先由雙方協議處理;如果協議不成,法院是會根據財產的情況,依據照顧子女以及女方權益的原則進行判決的。
法律分析
在協商階段,如果雙方均同意將車輛變賣,則變賣后取得的財產由夫妻雙方協商一致進行分配;如果雙方協商將車輛歸一方所有,則取得車輛所有權的一方應負責償還車輛剩余貸款,未取得車輛所有權的一方可要求另一方給與現金補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分割住房由雙方協議解決;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離婚時,女方的住房應當按照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