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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回購股權嗎(公司什么時候可以回購股權)

2024.01.04 102人閱讀
導讀:對有限責任公司而言,在三種情況下股東不滿股東會決議可以請求公司回購股東股權,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公司回購股權的法律規定公司回購股權的法律規定是:股東依法享有異議回購請求權,在公司股東會作出不向股東分配利潤、合并、分立或者轉讓主要財產等決議時,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公司能回購股權嗎?

法律主觀:

公司能回購股權。股東對股東會以下決議投反對票可以要求公司回購: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定

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定做出了調整,由原來的四種情況允許上市公司股票回購調整為六種情況允許上市公司股票回購。以下就是新規中所說的六種情況:

1、減少公司注冊資本時,允許上市公司股份回購。

2、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時,允許上市公司股份回購。

3、將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時,允許上市公司股份回購。

4、股東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有異議的時候,可以要求公司股份回購。

5、當需要將股份轉換成上市公司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時,允許上市公司股份回購。

6、當上市公司要維護公司價值、股東權益時,允許上市公司股份回購。

公司法回購股份的規定

法律分析:除非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公司不得回購股東股權。對有限責任公司而言,在三種情況下股東不滿股東會決議可以請求公司回購股東股權,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對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種情況下可以回購股東股權,減少公司注冊資本,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四條 依照本法 第七十二條 第七十三條 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公司回購股權的法律規定

公司回購股權的法律規定是:股東依法享有異議回購請求權,在公司股東會作出不向股東分配利潤、合并、分立或者轉讓主要財產等決議時,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股權回購法律規定具體有哪些?

除非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公司不得回購股東股權。

1.對有限責任公司而言,在三種情況下股東不滿股東會決議可以請求公司回購股東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對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種情況下可以回購股東股權: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2.對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種情況下可以回購股東股權: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二、公司回購股權條件是什么?

1.公司章程約定的回購條件出現;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該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三、股東可以退股嗎?

股東可以通過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法實現退股。

公司注冊資本減少是指公司依法對已經注冊的資本通過一定的程序進行削減的法律行為,簡稱減資。減資依公司凈資產流出與否,分為實質性減資和形式性減資。實質性減資是指減少注冊資本的同時,將一定金額返還給股東,這種減資方式就能實現股東的退股。

四、股權轉讓有哪些方式?

股權轉讓可以分為直接轉讓和間接轉讓。

直接轉讓是指出讓人將屬于自己的股權直接轉讓給受讓人;間接轉讓是指出讓人與股權并非通過雙方意思一致的方式轉讓,包括繼承、公司合并等情況。

直接轉讓和間接轉讓的現實意義在于,部分股權轉讓交易如果從直接轉讓變成間接轉讓可以實現避稅的效果。

五、公司回購對股價有什么影響

1.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穩定股價,增強投資者的信心。投資者具體可以看回購的多少以及市場中回購公司的多少來做具體的分析。

2.股票回購也可以提高公司現金支配的利用率,使用現在公司較為富余的資金回購股份,會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提升凈資產報酬率,降低公司財務指標盈利方面的壓力,從這個角度來說,回購是一種進行投資理財的行為。

3.進行回顧后的股份可以作為員工股權激勵計劃,如果直接通過發行股票會降低原有股東的權益,稀釋其股份,而回購則是能夠既不損害股東利也可以推行員工福利,激勵員工促進公司更好地發展。

4.回購股票之后促使股價出現上漲,也是一種回報股東利得的行為,而且無需繳納稅金。

5.進行回購股票之后會造成在外流通股票減少,對于潛在的對于公司有收購意圖的收購人能夠獲得的股份就會減少,保證大股東的控股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回購股權有什么方式

法律主觀:

除非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公司不得回購股東股權。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異議股東的股權回購權行使包括協議回購和訴訟回購。

1、協議回購:

有限責任公司召開股東會審議《公司法》七十四條規定的決議事項的,對該事項投否定票的股東可以行使股權回購請求權,請求公司按照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

在股東會決議通過后六十天內異議股東同公司協議回購股權,協商成功的雙方簽訂書面協議,由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股權,協議回購是當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現,對持有股權的數量和時間不作限制,應當尊重當事人的合意。

2、訴訟回購:

有限責任公司異議股東就股權回購與公司達不成協議的,可以直接起訴公司要求公司買回股權,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客觀:

《公司法》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能回購股東股權嗎?

一般情況下,公司是不可以回購股東的股權的。當然,一些例外情況時我國法律是允許公司回購股東股權的。公司可以回購股東股權的情形:1、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回購股東股權的:①公司連續5年盈利卻未向股東分利;②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③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修改章程繼續運營公司。

公司可以主動回購股權嗎

法律分析:公司不能主動回購,公司只能在特定情況下收購股東的股權。法定回收股權的情形有: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將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于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_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將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于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 股東權益所必需。

公司可以回購自己公司的股權嗎

在三種情況下,股東不滿股東會決議可以請求公司回購股東股權:

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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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權收回股份嗎

法律分析:公司法中有限責任公司是不可以回購本公司的股權的,只有在特殊情況下股東才能夠請求公司回購股東的股權的。比如說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但五年連續盈利等這些特殊情況。

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減少注冊資本、異議股東回購等在內的幾種例外情形,即原則禁止、例外允許。

對有限責任公司而言,在三種情況下股東不滿股東會決議可以請求公司回購股東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從而使公司存續的。

對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種情況下可以回購股東股權: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 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 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 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回購股權是怎么回事

股份回購是指公司按一定的程序購回發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的行為。一般表現為企業利用公司現有的資金或者其他權益向持有本公司股權的股東收購其股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將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于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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