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大還是股東會大(董事會大還是股東會大呢)
董事會大還是股東會大
法律主觀:
股東會的權利比董事會大,股東行使權利的機構為股東會,股東會能夠決議的事項由公司在成立時規定于章程,當然股東會決議也能修訂章程。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成員是通過股東會提名審議通過的,董事會向股東大會負責。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職權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股東大還是董事長大
股東和董事長都是公司比較重要的人員,也可以說是上市公司中不可缺少的存在,一般在公司中董事長只有一個,但是股東的話則會有很多。那么在公司中,是董事長大還是股東大一些呢?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股東大還是董事長大?
從公司經營方面來看,董事長的權利比股東的權利要大一些。公司董事長隨時可以解除除了董事和監事以外的所有人的職務,同時童市長還需要帶領企業做出正確的公司戰略決策,更好的完成公司發展。但是,在公司章程修改或者是投標表決時,股東大會的權利比董事長的大,股東大會是最高的權利機構,在表決時誰的股份更多,誰的表決權越大。
一般來說,股東與董事長的關系如何,需要看用在哪個地方,如果是大股東在商討公司政策和商談投資去向時擁有比較大的發言權,如股東大會上投票權有51%,而董事長股份只有41%,那么此時股東大會最大。董事長的話則是在管理公司制度方面更有發言權,相比來說一個公司中是股東們拿錢給董事長幫忙管理公司。
另外,在董事會上有重大事項出現時,在股東大會上也不得向股東通報、泄露未曾披露的重大事項。
董事會和股東會哪個大?
在公司治理結構中,股東會是最高權力機構,而董事會是最高決策機構。股東會具有更大的權利和職責,可以決定公司的重大事項和選舉董事會成員,而董事會負責制定公司政策和管理公司運營。
在現代公司治理模式下,股東會和董事會是公司最重要的兩個機構。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公司所有股東組成。股東會的主要職責包括制定公司章程、選舉董事會成員、審批重大決策和監督公司經營等。在股東會中,每個股東的話語權和投票權與其所持有的股份成正比,因此大股東往往能夠在股東會中占據優勢。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決策機構,由公司董事組成。董事會的主要職責包括制定公司的長期發展戰略、制定公司政策、管理公司運營等。在董事會中,每個董事擁有相同的話語權和投票權,因此董事會決策一般以多數票通過。盡管董事會和股東會在公司治理結構中所扮演的角色不同,但兩者的關系卻非常密切。在實際工作中,董事會需要向股東會負責,并遵守股東會的決議。股東會則需要監督董事會執行公司戰略和政策的情況,并根據公司需要調整公司治理結構。
在董事會和股東會中,誰對公司治理的影響更大?在公司治理中,董事會和股東會都具有重要的影響力。股東會在公司中具有最高權力和決定權,可以決定公司的重大事項和選舉董事會成員,因此股東會對于公司治理的影響比較大。而董事會則是制定公司政策和管理公司運營的決策機構,其對公司治理的影響也非常重要。兩者之間的關系缺一不可,共同推動公司的有序發展。
公司治理是現代企業管理中一項重要的任務,而董事會和股東會是公司治理結構中最重要的兩個機構。股東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則是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兩者在公司治理中扮演著不同的角色,并相互合作,共同推動公司的發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董事會和股東會的區別
1、董事會由董事組成。董事大部分由股東會產生,少部分由成員大會產生。董事會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陣和公司經營中的大多數日常生活事物。決定聘任和解聘經理。
2、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利機關,它由全體股東組成,對公司重大事項進行決策,有權選任和解除董事,并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有廣泛的決定權。它是股東作為企業財產的所有者,對企業行使財產管理權的組織。企業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經營決策一般都得股東會認可和批準方才有效。
3、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董事會召集股東大會,并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
二者的聯系:
1、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在職權上的關系是:二者都行使公司所擁有的全部職權,但股東大會分離或由股東大會授予的決策、管理權。
2、董事會所作的決議必須符合股東大會決議,如有沖突,要以股東大會決議為準;股東大會可以否決董事會決議,直至改組、解散董事會。
3、董事會由股東大會(或股東會)選舉產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董事會權力,執行股東大會決議,是股東大會代理機構,代表股東大會(或股東會)行使公司管理權限。
執行董事和大股東誰大
法律分析:任何公司都是股東會最大,它可以變更董事會,從而變更執行董事、法人代表和總經理。但股東會表決是以所占股份來決定的,并不是所謂的大股東來決定的(除非你一個人占股份50%以上或者有合計有50%以上的股份同意,注意是以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十一條 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和董事會誰大
法律主觀:
股東會和董事會沒有職權大小之分,兩者都是公司組成機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與監事會一同,互相配合,相輔相成,維護公司的權益。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而董事會主要是股東會決議的執行機構和公司方案、計劃的決定機構。
董事和股東誰的權力大
股東是指對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并憑持有股票或股份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董事,是指由公司股東(大)會或職工民主選舉產生的具有實際權力和權威的管理公司事務的人員,是公司內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對內管理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進行經濟活動。
股東是公司存在的基礎,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沒有股東,就不可能有公司;董事則是由股東會或股東大會選舉產生,可以由股東或非股東擔任。所以相較而言,股東的權利會更大。
2、股東可以是自然人股東,也可以是法人股東,但董事一定是自然人
3、只有董事才有可能成為法人代表。不設董事會的公司由經理擔任法人代表。
4、股東會是公司里的權力機構,對公司的管理做出實質性的決策;董事會是公司決策的執行機構,而不是權力機構。公司法對兩者的職權范圍做出了明確的區分規定。
股東會和董事會都是公司組成機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二者與監事會一同,互相配合,相輔相成,維護公司的權益。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而董事會主要是股東會決議的執行機構和公司方案、計劃的決定機構。
拓展資料:
董事會與股東會權力大小。首先應明確,股東大會比董事會的權利大。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成員是通過股東會提名審議通過的,董事會向股東大會負責。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在職權上的關系是:二者都行使公司所擁有的全部職權,但股東大會分離或由股東大會授予的決策、管理權。董事會所作的決議必須符合股東大會決議,如有沖突,要以股東大會決議為準;股東大會可以否決董事會決議,直至改組、解散董事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第三十七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三)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股東和董事誰權利大
法律分析:股東是企業的出資人,因其出資而成為企業的所有者或產權所有人,對企業經營擁有最高決策權,對企業財產擁有最終分配權,但權利的行使必須通過股東會,單個股東即使擁有控股權也不能獨立行使上述權利,否則涉嫌侵害小股東利益,股東有權參加公司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有權利表決公司的重大事項,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董事是董事會成員,而董事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負責執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的決策,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在實踐中,大股東往往是公司的董事,甚至是董事長。股東通過行使表決權間接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董事會負責執行股東會決議,無法比較兩者誰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董事和股東哪個厲害
“在公司經營層面上,董事長的權力比股東大,
控股股東在提名董事長時扮演著重要的角色。通常情況下,控股股東會提名一個符合公司戰略目標和價值觀念的人來擔任董事長,以確保公司的長期發展和穩定運營。
控股股東代表的可能是一個個人、一個集團或一個經濟實體,但他們通常會與公司管理層密切合作,共同制定和執行公司的戰略計劃和決策。作為自然人擔任的董事長,其職責包括領導公司董事會、制定公司戰略、監督公司管理層的工作、維護股東利益等。董事長的提名和選舉通常需要經過股東投票和董事會的批準。
在某些情況下,控股股東可能會提名自己或代表自己的人來擔任董事長,以確保自己對公司的控制權和決策影響力。需要注意的是,控股股東提名董事長并不一定代表控股股東對公司的完全控制。公司董事會應該獨立于管理層,并獨立行使監督和管理權力。此外,公司應該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確保董事長的提名和選舉程序合法、公正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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