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斷美容糾紛是否屬于醫療事故
醫療美容糾紛有哪些具體表現?
法律主觀:
按照醫護人員在診療、護理過程中有無過失醫療糾紛可分兩類: 1.醫療過失糾紛。即指由于醫務人員在診療或護理工作中的過失而引起的糾紛。它又可分為醫療事故和非醫療事故。 2.非醫療過失糾紛。指患者到醫院就診,醫務人員不存在診療、護理過失,但由于院方其他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所引起的糾紛。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的過程中發生糾紛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所以,對于醫療美容的糾紛解決處理的方法有:和解、調解、仲裁、投訴、訴訟。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患者以在診療活動中受到人身或者財產損害為由請求醫療機構,醫療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或者血液提供機構承擔侵權責任的案件,適用本解釋。 患者以在美容醫療機構或者開設醫療美容科室的醫療機構實施的醫療美容活動中受到人身或者財產損害為由提起的侵權糾紛案件,適用本解釋。 當事人提起的醫療服務合同糾紛案件,不適用本解釋。
法律如何界定醫療事故
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技術規范等規定,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要確定是否構成醫療事故,需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的因素:
醫療行為是否違反了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技術規范等規定。這些規定是醫療行為的基本準則,如果醫療機構或者醫務人員在醫療過程中違反了這些規定,就可能構成醫療事故。
是否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損害。醫療事故的本質是過失導致了患者人身損害,如果沒有造成患者人身損害,就不屬于醫療事故。
過錯與損害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醫療事故的發生往往是由于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的過錯導致的,這種過錯與患者的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即患者的損害是由醫療機構的過失直接造成的。
是否有證據證明醫療機構或者醫務人員有過錯。在確定是否構成醫療事故時,需要有充分的證據來證明醫療機構或者醫務人員有過錯,否則就不能認定為醫療事故。
總之,要界定醫療事故需要綜合考慮以上幾個方面的因素,并且需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進行判斷和處理。
在美容院做整容手術失敗是否屬于醫療事故
法律分析:整容失敗范圍很廣,可能是達不到整容者的預期,也可能是并發的可預期的后遺癥,這些都不屬于醫療事故。而如果整容失敗是由于整形醫院或者醫生違反相關法律或者操作規范,則屬于醫療事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條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具體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并取得其明確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并取得其明確同意。
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在美容院做整容手術失敗是否屬于醫療事故?
看以下案例吧。
網友咨詢:
我是一名歌舞團的工作人員,今年在一家美容院進行了一個美容手術,術后發現面部留有手術疤痕且周邊組織不斷生長,致使面部變形痛苦萬分。事后,我才發現該美容院的工作人員根本不具備執業醫師資格,美容院也沒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我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起訴是否屬于醫療事故糾紛?
律師回復:
你們的糾紛不屬于醫療事故糾紛。我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钡诹畻l規定:“本條例所稱醫療機構,是指依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規定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機構?!彼阅悴荒芤葬t療事故糾紛為由起訴。但《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六十一條同時規定:“非法行醫,造成患者人身損害,不屬于醫療事故,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關賠償,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你是想要求經濟賠償的話,可以人身損害賠償為由起訴至人民法院。
什么是醫療糾紛,醫療糾紛和醫療事故有什么區別
1、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確定是否為醫療事故目前需要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鑒定才能認定。
2、醫療糾紛是指發生在醫療衛生、預防保健、醫學美容等具有合法資質的醫療企事業法人或機構中,一方(或多方)當事人認為另一方(或多方)當事人在提供醫療服務或履行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時存在過失,造成實際損害后果,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但雙方(或多方)當事人對所爭議事實認識不同、相互爭執、各執己見的情形。
3、醫療事故必須具備4個條件:提供醫療服務的必須是合法的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
要有違法、過失行為;
必須有嚴重、明顯的不良后果;
違法行為與不良后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系。
4、醫療事故鑒定程序: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分首次鑒定和再次鑒定。首次鑒定由各區縣醫學會組織,再次鑒定由醫學會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是有時效限制的,患方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
5、醫療事故糾紛鑒定的啟動程序,有三種方式,包括:醫患雙方共同委托鑒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鑒定和法院指定鑒定。
整形怎么鑒定醫療事故
摘要:愛美之心人皆有之,現如今人們的容貌焦慮日趨直上。于是,醫療美容整形醫院越來越多了,一批又一批的愛美人士紛紛都會選擇進行整修美容。醫美整形讓愛美者有了選擇,關于醫美的事故也就越來越多。那么醫美事故怎么處理?整形怎么鑒定醫療事故,鑒定流程是怎樣的?這里一一告訴你。一、醫美事故怎么處理
(一)雙方自愿協商
醫患雙方選擇協商解決醫療糾紛的,應當在專門場所協商,不得影響正常醫療秩序。醫患雙方人數較多的,應當推舉代表進行協商,每方代表人數不超過5人。
(二)申請人民調解
申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的,由醫患雙方共同向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一方申請調解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進行調解。
(三)申請行政調解
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發生醫療糾紛后,當事人若對醫療機構的診療行為有異議,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醫療機構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整容醫療事故鑒定流程
1、申請醫療事故鑒定
(一)病員家屬要求追究醫療責任時,首先向醫療單位的醫務處(科)提出醫療事故鑒定的書面申請,由醫療單位醫療事故處理小組進行討論,并出具書面結論。
(二)病員或其家屬對醫療單位結論不服的,可以向相應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申請醫療事故鑒定。
(三)醫療事故或事件鑒定申請,限于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發生后一年之內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但病員死亡的,其家屬應在病員死亡后或收到尸檢報告單后十五天內提出申請。
(四)對縣級市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鑒定結論不服的,應在收到鑒定書十五天內向市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申請鑒定復查。
(五)對市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鑒定結論不服的,應在收到鑒定書十五天內向省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申請鑒定復查。
(六)省醫療事物技術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為最終鑒定,如對結論不服,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申請醫療事故鑒定手續
申請醫療事故鑒定時應辦理以下手續:
(一)填寫“醫療事故鑒定申請書”;
(二)提交有關資料;
(三)按規定預付鑒定費。
三、整容醫療事故鑒定的注意事項
1、鑒定后,若屬醫療事故的,鑒定費由醫療單位支付;不屬醫療事故的,由病員或家屬支付。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后,對需要移交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鑒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重新鑒定時不得收取鑒定費。
2、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提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所需的材料。
3、當事人應當自收到醫學會的通知之日起10日內提交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
4、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接到當事人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組織鑒定并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也就是說如果是現在申請鑒定,醫學會正式受理后60日內應該拿到鑒定書。
整形醫療事故該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1、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要起訴解決。關于因整形美容手術造成毀容或容貌受損的事件究竟是否屬于醫療事故不能一概而論,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2、確定美容損害是否構成醫療事故的關鍵在于為病人實施美容手術的主體。如果病人是去各種正式的醫療機構接受美容,發生不良后果符合醫療事故構成條件的, 即應按醫療事故處理。按衛生部頒發的《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之有關規定,醫療機構是指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合格,予以登記并發給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從事疾病 診斷、治療活動的醫院、衛生院、門診部、診所、衛生所等。如果病人是去一般美容院接受美容,發生下良后果則不屬于醫療事故,而是一般的侵權案件。
3、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有關事實、具體請求及理由等。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四十七條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的,應當制作協議書。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醫療事故的原因、雙方當事人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以及協商確定的賠償數額等,并由雙方當事人在協議書上簽名。
第四十八條已確定為醫療事故的,衛生行政部門應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請求,可以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調解時,應當遵循當事人雙方自愿原則,并應當依據本條例的規定計算賠償數額。 經調解,雙方當事人就賠償數額達成協議的,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應當履行;調解不成或者經調解達成協議后一方反悔的,衛生行政部門不再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