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級民政局是否辦理結婚(民政局異地能辦理結婚嗎)
三河市民政局結婚證辦理
法律主觀:
一、民政局結婚證流程
民政局結婚證流程如下:
1.男女雙方需要準備好相關的文件材料。
2.雙方親自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并提交文件材料。
3.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民政局登記結婚證需要什么證件
民政局登記結婚證需要的證件有身份證、戶口簿等證件。當事人申請結婚登記的,應當向婚姻登記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等證件,以及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法定結婚年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禁止結婚的情形】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三、跨國辦結婚證需要什么證件
跨國辦結婚證需要的證件有: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結婚證能到市民政局領取么?
結婚證不是在哪里的民政局都可以領取。必須要到男方或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且結婚登記申請必須提交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以及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等材料,經審查合格的,才會發給結婚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齊齊哈爾市龍沙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法律主觀:在齊齊哈爾地區雙方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可以向政務服務中心申報,申請的時間是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要準備好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合影照片等文件。關于齊齊哈爾民政局結婚辦理時間的問題。一、齊齊哈爾民政局結婚辦理時間(龍沙區)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節假日除外)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龍沙區龍沙區政務服務中心(工建路187號)三樓311。二、齊齊哈爾民政局結婚材料(內地居民結婚)1.居民戶口簿(結婚用);2.軍官證(軍婚通用);3.部隊出具軍人的婚姻登記證明(軍婚通用);4.二寸合影照片三張;5.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6.居民身份證(結婚用)。三、齊齊哈爾民政局結婚登記法律規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自愿】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法定結婚年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禁止結婚的情形】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條【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在齊齊哈爾地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提供的基本材料,也是身份證戶口本和雙方的合影照片,然后向當地的婚姻登記管理部門申報,一般在周一到周五上午8:30到下午4:30這段時間可以正常辦理。
哪個民政局可以領結婚證嗎
領結婚證并非在哪個民政局都可以,領結婚證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1.新人領結婚證需要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民政局是專門辦理結婚的部門,全國各地的民政局都一樣,都可以辦理結婚證。但是,不是所有人可以在任何地方的民政局可以辦理結婚證。也就是說,全國的民政局都可以為新人辦理結婚證,但一對新人并不能在所有的民政局辦到結婚證。
2.因為我國婚姻法規定,選擇登記結婚的男女,需要到雙方其中一方的戶籍所在地辦理結婚登記,如果不滿足這一項結婚條件,是不能辦理結婚證的。這對于異地結婚的男女可能有一點小困難,但也是可以考慮離哪一方的戶籍地近一些,就選擇在哪一方所在戶籍民政局領結婚證,只要是在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就可以。
結語:一對新人在辦理結婚證時,只能在雙方當中的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局辦理結婚證。不論是在男方戶籍所在民政局領證,還是在女方戶籍所在地民政局領證都可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市民政局可以辦結婚證嗎
市民政局可以辦結婚證。必須前往男方或女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
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其式樣由民政部統一制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一印制,縣、市轄區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加蓋印章,結婚證書須貼男女雙方照片,并加蓋婚姻登記專用鋼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結婚證能在市民政局辦理嗎
法律分析:可以
法律規定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
第二十八條 受理結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四)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五)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六)雙方自愿結婚;
(七)當事人提交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證件。
第二十九條 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