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房產如何登記什么是夫妻共有房產
房產證上面的共同共有是什么意思
房產證共同共有,是指兩個以上的所有人對于房屋都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共同共有,說明此房不屬于一個人的,屬于兩個人或多個人的共同的房產,買賣是需要這些人都同意并且出面辦理才可以。
房屋按份共有是什么意思?
房屋按份共有是指兩個及以上的單位或個人按照各自的占有份額,分別對共同所有的房屋享有權利并承擔義務。這個份額并不是指把共有房屋劃分為若干份,各自擁有單獨部分的所有權,而是共有人對房屋整體按照份額享有權利和義務。
例如:A和B共有四件房屋,雙方各有一半份額。這并不是說小紅和小明每個人各自占有兩間房,而是這四間房的每一間都是雙方各自有一半份額。
房屋共同共有是什么意思?
房屋共同共有是指兩個及以上的單位或個人對同一房屋平等的,不分份額的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共同共有一般基于一定的關系而產生。如:夫妻、家庭等。各共有人對共有的房屋的權利是平等的,每個共有人都不能排斥其他共有人使用權利。
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有什么區別?
房屋的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都是對同一房屋共同擁有所有權的形式,但二者卻存在著差異:共同共有是基于共同關系而存在的,如家庭、夫妻等關系存在為共同共有的必要條件。而按份共有只需要按照共有人的意志發生即可。因此,二者的不同更多的表現為享受的權利范圍不同。
共同共有中,共有房屋是不分份額的,只有共同關系存在就不能劃分共有的房產份額,只有在共有關系終止時,才能進行劃分。例如A、B是夫妻,二者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的房屋不能分割哪一部分是誰的。如果兩人離婚,可依法分割。而按份共有則按照各自份額享有權利,如A、B按份共有一套房屋并約定每個人有一半份額,則每個人擁有50%的權利,不因其他因素而發生變化。
夫妻共有房產如何登記,什么是夫妻共有房產
法律主觀:
登記夫妻共有房產的流程是:夫妻雙方共同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由登記機關進行權屬審核,對可能有爭議的申請采用布告、報紙等形式公開征詢異議,進行最后的確認批準后頒發房屋權屬證書至房屋權利申請人。
法律客觀: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八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受理不動產登記申請的,應當按照下列要求進行查驗:
(一)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與申請登記的不動產狀況是否一致;
(二)有關證明材料、文件與申請登記的內容是否一致;
(三)登記申請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二十一條
登記事項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什么是夫妻共有房產
根據我國《民法典》和《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財產可以由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所謂的財產共有就是指某項財產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權利主體共同享有所有權。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夫妻共同同有一棟房屋。而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夫妻對房產所有權有多種...想要了解更多關于什么是夫妻共有房產的知識,跟著我一起看看吧。
根據我國《民法典》和《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財產可以由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所謂的財產共有就是指某項財產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權利主體共同享有所有權。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夫妻共同同有一棟房屋。
而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夫妻對房產所有權有多種形式,具體如下:
一、共同共有。夫妻雙方不分份額地享有和行使房屋所有權。
1.夫妻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由一方或雙方購置、自建、交換的房產,以及繼承所得的房產,而且雙方沒有明確規定的。
2.夫妻一方或雙方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只歸夫或妻的房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房產享有平等處理權,任何一方都不能無視他方擅自處理。
根據《房屋登記辦法》規定,共同所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所以在申請登記時,夫妻雙方都應該到房屋權屬登記機關進行申請。
二、按份共有。夫妻雙方按確定份額對房產行使所有權。
1.各共有人對共有房屋按各自份額享有所有權,各自的份額應該在共有關系產生時雙方協商明確。
2.按份共有是共有人對共有房屋整體按照各自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共有人的權利是對共有房屋整體,而不是某一部分。
夫妻共有房產如何登記什么是夫妻共有房產
夫妻共有房產的登記要經過申請、受理、審核、記載于登記薄、發證這幾個步驟。夫妻共有房產是指夫妻兩人對房屋共同享有所有權,兩個人共同所有的一棟房屋。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房產共有證如何辦理
1、房產共有證辦理流程如下:
2、已經持有房產證的房主,如果要辦理共有權證,需要重新辦理產權登記。房屋所有人和共有人持相關材料,一起到房管局辦理確權登記。房管部門將對原有房產證作廢,重新為房主辦理房產證和共有權證。
3、由于房改房在辦理確權過程中,需要提供夫妻雙方的有效材料,并用夫妻雙方的公積金和工齡等。房改房出售,也須夫妻雙方共同到場簽字同意才能出售。房改房的房產證已經表明了房產是夫妻雙方共有財產,不需要再辦理夫妻共有權證了。
4、還沒有辦理或正在辦理房產證的購房者,需要辦理房屋共有權證,須在房屋產權登記表“共有人”欄目中,如實填寫共有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并提供共有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有多個共有人,需按序列填寫。每增加一個共有人,需多交10元共有權證工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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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上共有方式是什么意思?有幾種共有方式啊?夫妻共有是兩個一樣大的房產證嗎?謝謝。
房屋共同共有是指兩個以上的所有人對于房屋都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共同共有是不確定所有權份額的共有。房屋共同共有區別于房屋按份共有。
共有兩種共有方式。房屋共有的兩種形式分為房屋按份共有和房屋共同共有。房屋按份共有又稱房屋分別共有,是指兩個以上的主體對同一房屋按照一定的份額共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夫妻共有房產,房產證只有一個,但是會寫兩人名字。
擴展資料:
房屋共同共有顯著特點:
(1)房屋的所有權不劃分所有權份額,各所有權人享有平等的權利。這里必須注意,平等的權利不等于平等的份額,共同共有是沒有份額區分的。
(2)除依法律規定和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對房屋的共有關系不能終止,房屋不能分割,只有出現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事由,導致產生共同共有的共同關系歸于消滅時,共有人才能分割共有房屋。
共有所有權
共同共有的房屋是基于共同勞動或共同生活而產生的。在實際生活中,最常見的房屋共同共有有夫妻共有房屋所有權和家庭共有房屋所有權兩種。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房屋共有
房產證夫妻共同共有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房產證夫妻共同共有簡單說就是房子是兩個人名下的。房屋的共同共有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公民或法人對同一房屋平等的,不分份額的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九條 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房產證上單獨所有與夫妻共有有什么區別
房產證上單獨所有與夫妻共有區別在于產權所有人不一樣。單獨所有指的是房屋產權屬于登記產權人獨有。夫妻共有指的是房屋產權屬于登記產權人夫妻二人共同所有。
相關法律依據:
《房屋登記簿管理試行辦法》房屋登記簿記載內容說明中指出“共有情況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不屬共有情況的,填寫單獨所有;屬于共有情況的,填寫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民法通則》第七十八條規定“財產可以由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額,對共有財產分享權利,分擔義務。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但在夫妻財產共有原則下,如果房產是婚后所購置,且夫妻雙方對產權分割沒有其他書面約定的話,不管房產證上登記的名字是誰,原則上就屬于夫妻共有。
《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擴展資料
《婚姻法》關于房產的規定:
根據新《婚姻法》規定,婚前全款買的房屬于婚前個人財產,結婚后也不會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夫妻感情不和出現離婚,這套房子也仍屬于一個人。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相關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也就是說,這房子還是他的!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房屋登記簿管理試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