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休假可以累積計算嗎(累積帶薪休假怎么計算)
年休假可以跨年累計嗎
年休假可以跨年累計。
根據相關法律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公司都年假的規定:
1、凡是在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以下稱用人單位)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都適用該辦法;
2、在企業工作滿12個月的員工都有權利享受年假的福利;
3、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工作年限為準,工作滿1年以上,不足10年的,可休5天年假;工作10年,不足20年的,可休10天年假;20年以上的可休15天;
4、未休的年假,除員工本人自愿書面申請不休外,皆需按3倍的日工資標準支付員工;
5、寒暑假、病假、事假超過一定期限,且單位不扣工資的人,是不能再休年假的;
6、年假應從一年的元旦開始休前一年的,但對于不滿一整年的員工,年假的休息天數,就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綜上所述,如果單位既不安排年休假,又不支付年休假工資,職工可申請相關勞動爭議仲裁,也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
【法律依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五條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假。對職工應休未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帶薪休假天數怎么算
帶薪休假天數計算:
1、相關法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綜上所述,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 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但應征得職工本人同意。
【法律依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勞動法年假可以累積到下一年嗎
年休假只有在公司工作了一年的職工才可以享受的,如果說職工不想今年休的也可以到下一年,但是不能累計到下下年的,年休假也會受工齡影響。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職工年休假不休可累積到下一年嗎
可以累積到下一年。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員工全年事假累計20天以上,所在單位不扣工資和事假累計兩個月及以上,單位扣發工資的;
(二)累計曠工30天及以上的:
(三)累計工作滿一年不滿10年的員工,全年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六)復原軍人。新招工人和自謀職業回原單位工作的,工作時間未滿一年的,不享受年休假。
年休假,指法律規定的勞動者工作滿一定的工作年限后,每年享有的保留工作帶薪連續休假。年休假包括基本年休假和補加年休假。具體時間由國家根據不同的I種和勞動的繁重程度分別規定。年休假,是國家根據勞動者工作年限和勞動繁重緊張程度每年給予的一定期間的帶薪連續休假。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員工全年事假累計20天以上,所在單位不扣工資;
(二)累計工作滿一年不滿10年的員工,全年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三)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五)復原軍人。新招工人和自謀職業回原單位工作的,工作時間未滿一年的,不享受年休假。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年休假可以到明年再休,具體的需要咨詢下公司了,在公司的老員工們的年休假一般會更多,有了年休假后可以自己安排假期而且這個期間都是有工資的。
年假可以累積到下一年嗎
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年假不可以累積到下一年。如果工作需要,或者有特殊情況的可以。年休假,指法律規定的勞動胡坦者工作滿一定的工作年限后,每年則做廳享有的保留工作帶薪連續休假。年休假包括基本年休假和補加年休假。具體時間由國家根據不同的I種和勞動的繁重程度分別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三條
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第四條
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孫隱,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累計帶薪休假怎么計算
法律主觀:
帶薪休假視同上班,與正常上班一樣的 工資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新入職之前連續工作不滿十二個月的,在新用人單位的當年度 年休假 天數,按照在新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年假 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法律客觀: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五條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 (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年假可以累積幾年一起休嗎
年假相信大家都知道的,當職工工作滿一年的時候就可以享受年休假了,休假天數和工齡是有關系的,但是有一個問題就是年假可以連著休的嗎?下面就由我為大家解釋一下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學習,希望對于大家有幫助。
一、年假可以連著休嗎國家規定
一般不可以的。
年休假假期時間的計算方法不同于探親假和產假,年休假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假期,與法定假日和休息日順延;探親假和產假則是按日歷天數計算,不因遭遇法定假日和休息日順延。
法定假日可以與節假日連在一起休,但因為單位絕大部分職工享有年休假,有同樣愿望的人較多,滿足這些職工的愿望勢必嚴重影響用人單位的生產經營。
因此,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規定: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二、相關法律規定
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規定,雙休日不在年休假范圍內。
第三條: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除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期間外,還包括《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六條規定情形:
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通過上文的解釋,我們可以了解到年假一般是由單位統籌安排,一般不包括雙休日的,和其他節假日不同,所以說是不能連著休的。以上這些就是為大家整理的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