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離婚逃避債務債權人的維權方法是什么
假離婚轉移財產逃避債務
假離婚轉移財產逃避債務的處理方式:債權人有權請求撤銷夫妻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或者請求債務人對債務進行清償。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應當首先由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不足以償還的,再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條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債務人假離婚逃避債務如何處理
法律主觀:
債務人假離婚逃避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的惡意討債行為,或者以債務人夫妻雙方為共同被告,向法院起訴請求夫妻雙方共同償還所欠的債務。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 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條 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受讓他人財產或者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債務人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條 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條 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遇到借假離婚逃避債務執行的怎么辦
法律分析:遇到對方借假離婚來逃避債務執行的話,債權人可以提起債權人撤銷權的訴訟,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必須保證對方所處理的財產與債權債務有關。同時,相應的處分行為已經損害了債權人的債權。如果離婚在先,借款在后,這時候對方的配偶不需要承擔相應的債務清償責任。因此,對方就算是假離婚,也不會損害債權人的債權。如果是借款在先,離婚在后。這時候債權人可以舉證證明對方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有危害債權的可能性。例如,可以證明對方凈身出戶是為了規避債務。這時候債權人就可以行使債權人的撤銷權,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相應的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條 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第五百三十九條 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受讓他人財產或者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債務人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第五百四十條 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第五百四十一條 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遇到借假離婚逃避債務執行的怎么辦
法律主觀:
如果遇到假離婚逃避共同債務的處理方式:債權人可以收集相關證據,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然后向人民法院起訴,就 夫妻共同債務 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法律客觀:
債務人假離婚逃避債務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對于債務人假離婚逃避債務的,法院可以對其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強制執行措施。如果轉移財產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其轉移行為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