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補辦結婚證如何解決呢(結婚證如何補辦)
結婚證遺失如何申請補辦
法律分析:需要的證件主要有這些:1、男女雙方身份證、戶口本。2、結婚證丟失證明,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遺失證明。3、查檔證明,由原登記機關或檔案局出具4、近期三寸雙方合影照片。5、結婚證屬于撕毀的情況,如果還能恢復原狀的,那么可以不用派出所出具證明,直接把破損的結婚證帶到民政局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怎樣補辦結婚證
補辦結婚證需要雙方持身份證、戶口本到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
首先,補辦結婚證需要準備相關證件和材料。雙方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等。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區的婚姻登記機關要求可能會有所不同,具體要求可以向當地婚姻登記機關咨詢。
其次,補辦結婚證的程序一般包括預約辦理、填寫申請表格、提交證件材料、審核材料、領取結婚證等步驟。在預約辦理時,可以通過電話或者網上預約,選擇適合自己的時間和地點。在填寫申請表格時,需要如實填寫自己的基本信息,并提交相關證件材料。婚姻登記機關會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如果審核通過,就可以領取補辦的結婚證。
最后,需要注意一些細節問題。例如,補辦結婚證后,原結婚證作廢,需要使用補辦的結婚證來辦理相關手續。此外,如果需要加急辦理或者出現特殊情況,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咨詢或尋求幫助。
總之,補辦結婚證需要雙方準備好相關證件和材料,按照程序和要求進行申請,注意細節問題,以確保申請成功和順利辦理相關手續。
結婚證遺失如何補辦
法律分析:結婚證遺失或損毀的,應當辦理《夫妻關系證明》。申請辦理《夫妻關系證明》應提供的材料有:
1、男女雙方的書面申請;
2、雙方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雙方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4、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
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3張。
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結婚證正本一式兩份,其式樣由民政部統一制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一印制,由縣、市轄區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加蓋印章,結婚證書須貼男女雙方照片,并加蓋婚姻登記專用鋼印。如果結婚證丟了,是可以補辦結婚證。補辦結婚證的手續是:近兩年登記結婚的夫妻,檔案還存在各區縣的婚姻登記處,補辦人只要帶上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合影再到初次領證處補辦,當天即可拿到新證。登記結婚已經超過兩年的夫妻想要補辦結婚證,則需要到各區縣檔案館查出登記材料,復印后再帶上戶口本、身份證、照片到當地婚姻登記處補辦結婚證即可,當天就可拿到新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結婚證丟失了如何補辦結婚證
法律分析:補辦結婚證需要一方持戶口簿、身份證到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可以是男方戶籍所在地民政局,也可以是女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結婚證掉了如何補辦
法律分析:丟失了自己結婚證的新人,必須要攜帶好自己的戶口本、身份證到所在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好一份《夫妻關系證明書》,并填寫好詳細的信息。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怎么補辦結婚證,需要什么手續
法律分析:一、補辦結婚證所需材料
1、男女雙方身份證、戶口本。
2、結婚證丟失證明,需要到當地派出所開具。
結婚證丟失證明范例:我單位XXX與XX單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處登記結婚,至今仍是夫妻關系。因保管不善,將結婚證丟失,特此證明。簽字、日期、蓋章即可 。
3、查檔證明。(原登記機關或檔案局出具)
4、雙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張。
5、結婚證屬撕毀,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檔證明,屬內容有誤的,如日期、姓名等,須持原登記機關或派出所證明。(切記不可自己手動涂改,否則結婚證就作廢了,國家是不會承認的。)
二、補辦結婚證的條件
1、必須到男女其中一方婚姻登記處辦理,其他登記處無權補辦。)不是雙方都必須去,一方去即可,但所需證據、手續要帶全)
2、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
3、雙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4、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被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婚姻登記檔案遺失的,當事人應提交能夠證明其婚姻狀況的證明。例如,戶口簿上夫妻關系的記載、單位、村(居)民委員會或者近-親屬出具寫明申請人婚姻狀況的證明可以作為申請人婚姻狀況證明使用。
三、補辦結婚證的費用工本費9元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結婚證丟了如何補辦
結婚證丟失,可以帶身份證、戶口簿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辦并交納工本費。
結婚證丟失后,雙方目前仍然為夫妻關系的,可以補領結婚證,帶身份證、戶口簿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辦并交納工本費。
辦理結婚證需要的材料如下:
1、結婚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
2、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的證明;
3、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4、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結婚的必備條件有:
1、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達到法定婚齡。法定婚齡是指法律規定的允許結婚的最低年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3、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則。根據一夫一妻制原則,申請結婚的雙方當事人需原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喪偶、離婚者。違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結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綜上所述,結婚證丟失后,雙方目前仍然為夫妻關系的,可以補領結婚證,帶身份證、戶口簿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辦并交納工本費。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或者補領結婚證、離婚證應當交納工本費。工本費的收費標準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并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