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簽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嗎(夫妻代簽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合同讓別人代簽有效嗎
法律主觀:
別人代簽的合同一般情況下應當是效力待定的,該合同需要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方可有效,如果被代理人拒絕追認,則合同對被代理人不產生效力,其后果由代簽人自己承擔。當然在被代理人追認之前,合同的相對人也可以通過行使撤銷權,使合同不產生法律效力。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條
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依照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條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fā)生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條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條
委托人可以特別委托受托人處理一項或者數(shù)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處理一切事務。
協(xié)議代簽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主觀:
依據(jù)我國現(xiàn)行《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經法定授權、代理或事后追認的代簽合同有法律效力。如果第三人未經當事人的授權用其名義代簽合同,合同對當事人不發(fā)生法律效力,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其名義的第三人承擔。但當事人授權第三人代簽的、或當事人雖不知情但事后仍對該合同進行追認的,代簽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合同代簽有法律效力嗎
一、合同代簽有法律效力嗎
1、合同代簽是否有法律效力,要根據(jù)具體情況而定,以下:
(1)如果代簽名的人是受被代簽名人的委托而代簽的,或被代簽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代簽而不作否認表示的,則該簽名行為有效,應由被代簽人承擔法律責任;
(2)如果代簽名的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進行代簽的,則該代簽名的行為屬于效力待定。如果事后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則被代理人對該簽名行為承擔民事責任如果不予追認的,則由實施代簽名的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2、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fā)生效力。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shù)姆秶坏贸^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
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二、代簽售房合同承擔違約責任嗎
代簽售房合同是否承擔違約責任,要看代簽方與售房方簽訂的委托合同上面是如何約定的,具體如下:
1、如果代簽售房合同的是在當事人委托下簽訂的,被認定售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存在違約行為是需要依法承擔違約責任的;
2、如果代理人簽訂合同未經過產權人的追認,屬于無權處分,應屬無效合同。對于賣方無約束力,可以追究代理人的責任。
合同代簽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主觀:
有被代理人授權的,代簽的合同對被代理人具有法律效力。
根據(jù)《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條規(guī)定,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依照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條規(guī)定,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fā)生效力。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xù)的,依照其規(guī)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xù)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xù)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xù)的,適用前款規(guī)定。
代簽的合同能否有法律效力?
合同代簽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代簽是經過被代簽人委托的,則代簽合同有效。如沒有經過委托的,則合同屬于效力待定的,事后經過被代簽人追認了,則合同有效;沒經過追認的,則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fā)生效力。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shù)姆秶坏贸^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
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代簽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一般代簽的合同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合同生效要件且有被代理人的授權或者追認的,就是有效的。但是以下合同不得代理:
1.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2.結婚的意思表示,不得代理。離婚的意思表示,不得代理。離婚的意思表示不允許代理有一例外,即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
3.收養(yǎng)的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4.遺囑,不得代理。代書遺囑中的代書人系“使者”,而非代理人。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條,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依照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法律分析:代簽合同要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才有法律效力。通常,合同代簽應符合的規(guī)定包括:要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委托代理的要在委托代理的范圍內行使代理權,超出了代理范圍越權的或者無權代理且事后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則該代簽合同對被代理人沒有效力等等。代簽合同有效的三個條件如下:1、代替別人簽合同,應當有授權委托書。2、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具有相應的締約行為能力。3、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合同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合同的內容必須確定或可能。法律依據(jù):《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條 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依照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第一百六十二條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fā)生效力。第一百七十一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fā)生效力。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代簽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一、代簽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1、代簽合同一般有法律效力。具體如下:
(1)第三人未經當事人的授權用其名義代簽合同,合同對當事人不發(fā)生法律效力,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其名義的第三人承擔;
(2)當事人授權第三人代簽的、或當事人雖不知情但事后仍對該合同進行追認的,代簽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2、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fā)生效力。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shù)姆秶坏贸^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
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二、簽訂代理合同要注意什么
簽訂代理合同要注意的有以下:
1、訂立合同時務必確認對方的身份和資格以及相關的書面證明;
2、嚴格審查合同的實質和形式要件;
3、最好對合同進行公證或律師見證,從而由其他機構來共同承擔代理風險。
代簽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代簽的合同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
1、如果代簽是經過被代簽人委托的,則代簽合同有效;
2、如沒有經過委托的,則合同屬于效力待定的,事后經過被代簽人追認了,則合同有效;
3、如沒有經過委托的,則合同屬于效力待定的,沒經過追認的,則合同無效。
合同無效的五種情形: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合同無效;
2、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簽訂的合同無效;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合同無效;
4、違背公序良俗的的合同無效;
5、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合同無效。
綜上所述,代簽的合同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代簽是經過被代簽人委托的,則代簽合同有效;如沒有經過委托的,則合同屬于效力待定的,事后經過被代簽人追認了,則合同有效;如沒有經過委托的,則合同屬于效力待定的,沒經過追認的,則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fā)生效力。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shù)姆秶坏贸^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
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